神经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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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写患儿,由耳科医生主刀医院详细答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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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28日讯据红星新闻消息:医院向红星资本局发来详细的问答解疑,针对家属的大部分质疑进行了回应。

年9月,被称为“啤酒大王”的李大红到海南省的医院做手术。11月10日,李大红被宣布脑死亡。

近日,李大红的家属接受多家媒体报道,并质疑医院的种种操作不规范,要求赔偿万,并以书面形式道歉,向全社会公开事情真相。

11月28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资本局,经初步诊断,此次事件可能是由于手术并发症引起的意外,权威结论要以医学会专家最终鉴定为准。

目前,李大红家属提出的质疑主要来自三方面:

1.同一医生的签字笔迹不同;

2.病程记录中将69岁的李大红称为“患儿”,还称其是“先天性耳聋”,但实际上,李大红的听力是在年前后开始下降,属于后天;

3.手术前没有进行凝血检查,ICU病房内没有配备降压药。在李大红出现相应症状后,过了50分钟左右才从其他地方调来降压药。

以下为医院的最新回复——

问题一:医院认为是并发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医院:

(一)、患者李大红原发病为1.听神经瘤(右侧);2.感音神经性耳聋(双耳);3.高血压病。

(二)、新的因素为:小脑出血及枕大孔疝。

(三)、新疾病或症状与原发病(高血压病及手术相关刺激)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因而患者李大红的新发的小脑出血及枕大孔疝应属于并发症范畴。

问题二:关于病历为什么会将李大红写成患儿?

医院:

耳蜗手术的主要患者是儿童,本院三年来做的耳蜗手术,绝大多数是儿童患者。在当天填写这个信息时,医生在写“患者”二字时,习惯性的写成“患儿”,虽然是书写这个病历时的笔误,但确实是不应该出现的,当班医生已向院方作了检讨,对患者及其家属表示歉意。

问题三:当时手术结束后,对患者的手术情况初步判断是什么?算是顺利吗?

医院:

手术过程及手术结束、麻醉复苏、清醒过程都比较顺利。

病人的听神经瘤切除的全过程、人工耳蜗植入前鉴定耳蜗神经完整性的eABR测试过程、正式的人工耳蜗植入后的电极阻抗和各电极电刺激反应测试皆很顺利满意。关闭术腔前取用于充填乳突术腔的腹部脂肪手术过程约需20分钟,之后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植入前测试也需要40分钟。

换言之,关闭术腔前至少观察了60分钟术腔有无出血情况,这一期间和关闭术腔前通过冲洗桥小脑角区而流出的生理盐水清澈度足可证明颅内没有出血情况。手术结束麻醉恢复后患者意识清醒,言语正常,四肢运动好。基本可以判定和证实手术过程是安全顺利的。

问题四:术后患者血压升高的原因可能有哪些?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医院:

患者本身有高血压病史,麻醉复苏过程、术后疼痛刺激、尿管刺激、病人精神紧张焦虑、颅内高压等都可能是血压升高的原因。当时是对症处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拔除尿管、镇静、应用乌拉地尔降压。

问题五:为什么超过半个小时都没有用降压药?为什么从药房拿降压药需要这么长时间?

医院:

韩主任是下2点24分下口头医嘱用药控制血压,执行医嘱时间是2点50分(间隔26分钟),药物使用时间延迟26分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患者进ICU时就有高血压,我们首先要解除引起高血压的诱因,比如麻醉清醒后烦躁,尿管刺激痛,术后寒战等。

2、患者进ICU时血压高,烦躁、头晕、头痛等症状,不排除当时就存在脑出血,颅内高压表现,引起反应性的高血压。

3、患者高血压,如果当时已存在脑出血,脑水肿等情况,首先解决的问题是开颅减压,减轻脑水肿,如果过早的使用降压药物,血压会骤然下降,很容易出现各器官供血不足,心脏及颅脑急性缺血缺氧,导致心肌梗塞、脑梗塞等,甚至会出现心脏骤停。

4、按照规定,目前抢救车的药品尚无法涵盖抢救相关所有用药,适合李大红的降压药没在抢救车内,因此,需要医生下医嘱,护理执行后去药学部取药、配药、最终应用。

问题六:为何抢救是由耳科医生主刀切除小脑?耳科医生可以实施脑部手术吗?

医院: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包括以听神经瘤为主的耳神经侧颅底外科,年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及杂志编辑委员会在《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年3月第49卷第3期发表了“听神经瘤诊断和治疗建议”,听神经瘤手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的临床路径,韩东一教授是全国著名的侧颅底外科手术专家,对听神经瘤手术及并发症处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当时根据李大红术后出现的临床表现判断是颅内出血,急需进行抢救处理,包括清除血块、电凝活动出血和切除部分肿胀小脑等。

问题七:医院的医院注册,医院实施手术符合规定吗?

医院: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院外会诊,需要医师在会诊单位办理多点执业或会诊邀请函形式执业。医院医务部根据国家卫健委《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医院的韩东一教授通过书面会诊邀请函形式医院执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另外,对于患者提出的万赔偿,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由于患者家属反复提出不合实际的赔偿要求,并明确宣称“不接受按法律法规确定的赔偿标准”,很难通过协商解决患者的索赔要求。

“希望通过申请第三方机构(医调委、医学会)鉴定医疗纠纷的性质(是并发症还是医疗事故),必须依法依规处理或赔偿。”上述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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