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2岁,晚上九点多吃的第一顿饭,问为何不吃饭呢?因为没有时间,问有劲吗,答说没有劲也得干,否则扣钱。
问,经常不吃饭吗?答,经常的事,没办法家里需要用钱,妈妈是聋哑人,爸爸没有手,生活不好,所以孩子只能早早出来打工赚钱,养活家里人。
每年只有10月份回去一趟,过年过节不会去,因为过年过节可以赚更多的钱。
每天可以赚多,攒了几年的钱,首付六十万,贷款买房了。
这个事情值得弘扬吗?有没有问题呢?一个国家的残疾人应该由谁来养呢?公司知不知道自己的员工经常性的不吃饭呢?能用多劳多得来解释这个问题么?这个案例里面谁失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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