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耳聋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聋哑男方重男轻女,提出离婚 [复制链接]

1#

本刊讯(熊世琴)作为法官,当面对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听力和语言有障碍的残疾人时,怎样才能听懂他们的诉求,让他们能在法庭上充分、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和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年8月5日,盐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聋哑人离婚纠纷案件时,就特邀了盐津特殊教育学校的王存旭老师一同参与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老师尽量放慢节奏,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及被告的意见和陈述通过手语翻译向对方进行转达,同时也把法官的话语翻译给了双方。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案件回放〕原告与被告均是聋哑人,他们在聋哑学校相识、相恋后登记结婚,生活平静且幸福。但女儿的出生打破了一家人平静的生活,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和旧封建主义观念成了横跨夫妻二人及婆媳关系的鸿沟。自年起,女方独自带着一岁多的女儿回到盐津生活,男方在会泽生活,双方无任何联系。为解除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男方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请求离婚。

调解前,女方满怀怨恨和责备,男方也没有认识到婚姻失败的主要原因,双方互不交流。法官和老师分别做工作,最终达到调解协议,男方当庭支付给女方年8月前女儿的抚养费元,自9月起每月支付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一场“无声”变“有声”的温情调解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心语.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够成为夫妻是上辈子结下的缘分,我们应该去珍惜,更应该共同努力去经营。今天的主人公双方都是特殊人群,夫妻之间更应该多一份沟通、理解、包容和体谅,当丈夫和妻子不能向对方“说”出心中爱的语言时,更需要用行动让对方去感受到爱的含义。这句话告诉我们的是,我们能成为夫妻,夫妻既要有缘还要有份,即说“百年”!意思意在说明不易!形容红男绿女们共偕连理有多不易:今生能得以同床共枕,乃是前世前世前前世累计修了一千年的善业,可见并非前世那一句字字血泪的海誓山盟就可达到目的。物质不受人的意识而转移,引申过来即是:现实不是你想一想就能称心所愿,其实告诉我们的是,今生能遇到我们的夫妻,就一定得去珍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