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道德经序
理聖老子李耳,姓老、氏李,字伯阳,谥号聃。据说,农历二月十五日为老君的聖诞日。老君聖诞日为真元节。真元节,又称玄元节、降聖节、老君聖诞节。老君聖诞节是传统宗教节日。老姓得姓始祖老童。老童,伯称之子、颛顼之孙,昌意之曾孙、*帝之玄孙,老姓、童姓之始祖。李氏得氏始祖大理皋陶。皋陶为李,皋陶氏李(理)。“理”“李”古字相通,“李”通“理”。皋陶(大业)是伯益(大费)之父,伯益受帝舜赐姓嬴,李氏是嬴宗。尧帝时,皋陶为大理,因官命族为理(李)氏。皋陶在尧帝时为大理,在舜帝时任“士师”,职掌氏族联盟*权的李法教治。《管子法法》曰:“臣度之先王者,舜之有天下也,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李,后稷为田,此四士者,天下之贤人也。”皋陶兴“五教”,创“五刑”,定“五礼”,设“五服”,亲“九族”,立“九德”。皋陶主张“罚弗其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罚疑唯轻,功疑唯重。”据说,尧时皋陶想制定惩治犯罪之法和保护民权之法。皋陶问尧,尧曰:“可定刑法,毋(不要)为民法。刑律若定,人民畏敬,天下安宁;汝意(你的意思)不侵民权,以民为重,则王者之威何存?”尧死,皋陶复欲创立民法,问舜,舜曰:“圣人不易俗(不改变现状)而教,智者不变法(不改变法统)而治。因民(按照百姓的愿望)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根据现有的刑法)而治者,吏习(官吏可墨守成规)而民安。今若变法,恐人心混乱,民众恃(倚恃)新法而上侵”。尧舜禹时期的重大*治措施大多是皋陶谋划的。皋陶是伟大的*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上古四圣”(尧、舜、禹、皋陶)之一,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司法鼻祖”。皋陶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是留给后人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皋陶文化中的司法活动与法律思想对中国法律文化有着重要影响。皋陶的“法治”、“德治”思想,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皋陶从事*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全部活动中所体现的光辉思想和伟大业绩,形成了中国上古时期的文化体系,即皋陶文化。皋陶文化主导着华夏民族文化的发展,推动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奠定了国家产生的基础。
理聖老子所学乃“师官合一,家传世学。”老子学说大体以道人合一之立场出发,穷究天地万物本源及宇宙最高理则之道,以之为宗极,而发明修身治*之人道,德道而为道为。理聖老子确立了道学、道家、道教,理聖老子确立了真正的法学、法家、法教。《道德经》广博精微,《老子》理论体系博大精深。老子弟子众多:文子、阳子居、庚桑楚、南荣趎、孔丘、尹喜皆有留名。当时交通不便,信息交流不便,各学派所记载的,只是各派各自知悉的某地某事。例如,曾子学派所记载的,着重于鲁地的情况;庄子学派所记载的,着重于沛地的情况;司马迁所记载的,着重于周地的情况。老学五派:关尹、尹文一派,杨朱一派,庄周、列御寇一派,*谷、苏(秦)张(仪)一派,申(不害)、韩(非)一派。老子弟子尹喜、庚桑楚、南荣趎、尹文、辛銒、崔翟、柏矩、列御寇、士成绮、庄周十人为玄元十子。
《吕氏春秋先识》记载:“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殷内史向挚见纣之愈乱迷惑也,於是载其图法,出亡之周。……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也,见晋公之骄而亡德义也,以其图法归周。”
夏商周时期,太史为史官及历官之长。据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周礼春官》记载周王室设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和御史”,史称五史。大史职位很高。新王登基,大史参加策命典礼。王为国家大事,有时还会访问大史。如《国语晋语》载胥臣曰:“文王访于辛、尹(辛甲、尹佚,二人皆周大史)。”有时,大史还命令百官规诫王的缺点,如《左传》襄公四年载:“魏绛曰: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箴王缺。”此外,大史还掌记录时事,保管文书等。西周时期的国家机构有所发展,中央*府形成以卿为首的*务部门“卿事寮”和以太史为首的事务部门“太史寮”并列的局面。太史寮,掌管册命、制禄、图籍、记录历史、祭祀、占卜、礼制、时令、天文、历法等等。太史寮中有等级不同分工明确的“五史”:主官太史属六卿之一,兼管神职与人事。小史是太史的副手,主要职掌邦国之志和贵族世系,相当于掌管贵族人事档案的秘书官员。内史也称“作册”,是为商王起草机要文件的文字秘书。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掌达书名于四方”(《周礼春官大宗伯》),可知其职在书写天子下达京畿以外的命令,掌理四方邦国的史记以及三皇五帝的典籍。御史也称“柱下史”,常侍立殿柱之下接收四方文书,还负责保管档案和典籍。西周、春秋时期,太史地位很高,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柱下史是掌管中央的奏章、档案、图书以及地方上报的材料的一名御史大夫。先秦的御史本为殿中执法官。秦代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是御史大夫。秦始置御史大夫,为秦代最高的监察官,始皇时此官位次于左、右丞相,后逐渐成为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据王国维考证,“周六官之属,掌文书者亦皆谓之史。则史之职专以藏书、读书、作书为事”。太史除了管理藏书外,还管理天文历法。内史,又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西周的内史官制承袭夏朝与商朝,如夏朝有太史令终古、商朝有太史令向挚。先秦的内史,其主要任务是掌管法令、拟定文书,协助国君策命诸侯及卿大夫,并负责爵禄的废置。《周礼春官》:“内史掌王之八枋(“枋”同“柄”,权柄)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事,以逆会计。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史记周本纪》记录老子预言:“秦周同源,均起西陲;秦为诸侯,而秦周分离;离五百年,而大合于秦;合十七年,则霸王出。”老子,犹龙也。传说老子出关入秦时,善观天象的关令尹喜在楼观看到有紫气状如飞龙从东而来,知道将有聖人过关,就待而迎之,见一长须如雪、仙风道骨的老者,骑着青牛悠悠而来,此道骨仙风的老者正是大聖人老子。尹喜师事老子,恳请老子著述以惠于世。理聖老子著《道德经》。晋邦师旷称之为“修《义经》”,太子晋称之为“立义治律”。《道德经》,《德道经》也,《老子》也,聖经也。《道德经》,《吕氏春秋注》称之为《上至经》,韩非子称之为《周书》。《韩非子》的《解老》、《喻老》是《老子》的重要注解与阐释著作。司马迁在《史记》中说“老子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蜀王本纪》中说“老子为关令尹喜著《道德经》”,《老子铭》中说“见迫,遗言道德之经。”唐高宗称《道德经》为《上经》,唐玄宗称《道德经》为《道德真经》。《老子》构思精玅,《道德经》立意宏大,气度恢宏,意境深远,空灵玄奥,精微有文思,文辞简约意无穷。聖喆老子,旷世聖尊者也!
在造纸术发明以前,简牍是中国书籍的最主要形式。简牍是对书写用的竹简、木简、竹牍和木牍的总称。用竹片写的书称“简策”,用木版(也作“板”)写的叫“版牍”。超过百字的长文写在简策上,不足百字的短文写在木版上。写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数是有关官方文书、户籍、告示、信札、遣册及图画。由于文字内容有异,其称谓有别,如*事的文书叫“檄”;用于告示者称之“榜”;将信写于木版,然后再加一版叫作“检”。在检上写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地址叫作“署”——这是信封的起源。然后将两版合好捆扎,在打结的地方涂上粘土,盖上阴文印章,在粘土上出现凸起的字,这就是“封”,使用的粘土叫“封泥”。由于写信的木版,通常只有一尺长,故信函又叫“尺牍”。笺是古代一种短小的简牍,是供读书者随时注释的,它系在相应的简以备参考之用。如今人们所说的笺注就是起源于此。从策、简、籍、簿、笺、札、检、椠等从竹、木字形上,都反映出简牍的制作材料。每根简上常写一行直书文字。每根简上写的字数也不一样,有的三四十个字,有的只有几个字。较长的文章或书所用的竹简较多,须按顺序编号、排齐,然后用绳子、丝线或牛皮条编串起来,叫做“策”或者“册”。长篇文字内容成为一个单位的,叫作“篇”。一“篇”可能含有数“册”。用丝线编连串起来的叫“丝编”,用麻绳编连串起来的叫“绳编”,用熟牛皮绳编连串起来的叫“韦编”。年世浸远,篇牍讹误,朽编落简。使用过程中,即使比较结实的“韦编”绳也有可能磨断,有可能出现错简。汉字由意符、音符和记号所组成的,意符选取的角度因人而异,音符又不同于拼音文字中的字母,一字多形、一字多音、一音多字、一字多义、多音多义字的现象在汉字汉语中不知凡几。汉字流变,汉字的字形、字音、字义多样化,异体字增多,字音读法不同,字义发生变化。《道德经》的流传过程中出现了错简,出现了篇章次序的错乱。语境制约语义,语义结合语境而表达,语义不能脱离语境而独立存在。《道德经》的流传过程中出现了脱衍讹误,以讹传讹,以缪传缪,失其本意!历经文字的流变,书写工具和文字载体的变迁,《道德经》在流传中形成了众多版本的《道德经》。原版《老子》已随老子去。先秦简牍,多用古文、篆文。古文未有现如今的标点符号,阅读困难,容易误会。秦始皇嬴*统一中原后,“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丞相李斯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础上删繁就简,废除异体,而创秦篆,小篆成为官方统一的文字。为适应书写便捷的需要产生的隶书,就在小篆基础上加以简化,又把小篆匀圆的线条变成平直方正的笔画,便于书写。“秦烧经书,涤荡旧典,大发吏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为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秦始皇在西历前年,颁布“焚书令”规定:非秦记者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秦始皇焚书,朝廷留有备份。《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史记项羽本纪》记载:“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西楚霸王项羽焚书,所焚之书是秦朝的官方藏书;当时*府所收录的图书典籍大多保存在秦宫室中。桐城派代表人物刘大櫆指出,“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秦始皇之“焚书令”、“挟书律”,旨在恢复官书垄断制度,推行“学在官府”。“学在官府”是夏、商、西周时期文化教育制度的特点。西周时期,学在官府,学术官守,官师合一,*教合一。由国家职官师氏、保氏、大司乐、乐师、大胥、小胥、大司徒、乡大夫、乡师、父师、少师等掌握学术,担任各级学校的教师。学校既是施教的场所,又是进行*治活动的场所。学术和学校都由官府掌握或举办,即“学术官守”;教师都由国家的官吏来担任,即“官师合一”。西周时期,学术和教育为官方所把持,国家有文字记录的法规、典籍文献以及祭祀典礼的礼器全部掌握在官府。西周时期,学校皆官学,教员皆官员,书籍皆官书。西周时期,官府垄断了学校教育和一切学术文化。东周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历史上的历史性变革时期,在社会、经济、*治、文化等领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学在官府”的教育走向没落,民办私立教育兴起。春秋时期,学术下移。学术由官守形态下移到民间,此下移过程即学术下移。战国时期,书不再只有官书,民间书籍通过私学在师徒和学派流通。秦朝暴*,飘风骤雨。吕后为*,吸取了秦朝速亡的教训,采取了比较开明的文化*策,推行“无为而治”的*老道术。无为而治,道为而治也,惟道为而治也,是道为而治也,如道为而治也,循道为而治也。依道治國的方略在汉初和唐初取得了显著成效,文景之治,贞观之治,*通人和,民富国强。然而,汉初和唐初的“依道治國”大多是在法制建设、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精兵简*等方面采取了某些措施而已,如贞观时期唐太宗确立三省制度与合并州县,但是仅仅这些与老子的依道治國所需要的*治基础和确定的目标相距甚远。吕后执*期间,修改秦律,诸如实行减刑、颁赎罪法、废除三族罪、弛商贾之律、免去妨害吏民的法令等。汉惠帝四年(西历前年),诏告全国,废除《挟书律》:“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废除《挟书律》,终止了官书垄断制度,书籍在中国进入公众传播的时代。
理聖老子创立的“大一(太一)”学说,经文子、庄子等人的发展,在战国中后期的南方极为流行。先秦时期的“大一(太一)”主要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喆学概念的“大一(太一)”,另一种是神名“大一(太一)”。考察典籍可知,大一(太一)理论出现的时间在春秋末期,是理聖老子开创的喆学理论。大一(太一)最初的意义为:物体形之大者和时间之最初者,为万物之终极起源。大一(太一)即宇宙未分的“浑沌”状态,或谓之为“道”,是道家创始人理聖老子提出的喆学概念。道家后学和杂家大都继承了理聖老子的思想,视“大一(太一)”或“一”为宇宙之起源万物之开端。在先秦道家思想中,“大一(太一)”和“道”既皆为宇宙万物的起源,又皆具有神妙的功能,所以二者可以互训。今本《老子》虽没有“太一”一词,但有“大”和“一”,其义同于“大一”、“太一”。道,“大”也,“一”也,“大一”也,“太一”也。“大”,通“太”,通“泰”。文子是老子的嫡传弟子,《文子》书是《老子》书的传疏。
《文子道原》云:“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惟象无形,窈窈冥冥,寂寥淡漠,不闻其声,吾强为之名,字之曰道。”《文子自然》云:“所谓天子者,有天道以立天下也。立天下之道,执一以为保,反本无为,虚静无有……是为大道之经。”《文子道德》云:“执一无为……执一者,见小也,见小故能成其大也;无为者,守静也,守静能为天下正。”《文子下德》云:“老子曰:帝者体太一,王者法阴阳,霸者则四时,君者用六律。体太一者,明于天地之情,通于道德之伦……”《尸子分》云:“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尽情,执一以静,令名自正,令事自定,赏罚随名,民莫不敬。”《韩非子扬权》云:“故聖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荀子礼论》云:“凡礼,始乎梲,成乎文……其下复情以归大一也。”《吕氏春秋大乐》云:“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道也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不可为状,有知不见之见,不闻之闻,无状之状者,则几于知之矣。道也者,至精也,不可为形,不可为名,强为之,谓之太一。”《淮南子卷十四诠言训》云:“洞同天地,浑沌为朴,未造而成物,谓之太一。”《鶡冠子泰鸿》云:“泰一者,执大同之制,调泰鸿之气,正神明之位者也。故九皇受傅,以索其然之所生。傅谓之得天之解,傅谓之得天地之所始。傅谓之道,得道之常。傅谓之圣人,圣人之道与神明相得,故曰道德。郄始穷初,得齐之所出,九皇殊制,而*莫不効焉,故曰泰一。”
大一(太一),是先秦楚神话中的至高神。楚人以“太一”(大一)为创世神。“太一神”又名:大一、太一、泰一、东皇太一、太一帝君、太一上帝等。据包山楚简记录,楚人崇奉的至上神,称为“大”或“太”。学界认为,“大”或“太”指的就是典籍文献中的“大一”或“太一”,是楚人的至高神。道,大帝也,至高神也。至高神,至高无上之神。“太一”是楚人祭祀的至高神,由于道家认为“太一”无形,楚人无法赋予其形象。《东皇太一》是屈原对“东皇太一”的颂歌,是“屈赋”中最为隆重、庄肃的一篇;其诗自始至终只是对祭礼仪式和祭神场面的描述。《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的注释(汉人王逸所注):太一星名,天之尊神,祠在楚东,以配东帝,故曰东皇。“太一”由哲学概念发展衍变为神名“太一”,又由神名“太一”派生发展为星名“太一”,这是其发展衍变的过程,又是其被降格的过程。“太一”具有绝对性和至上性,为最高神。既为最高神,则无所不能。包山楚简,包括司法文书简、卜筮祭祷简和遣策三种。包山楚简,记录了楚人宗教活动的祭祀祷告对象,记录了楚国人祭祀“太一”及众神。祭祀“大一”,以祖先神位配祭。循道建德者坚韧不拔,善奉道奉理奉法者永不脱道违理离法,子子孙孙得以祭祀不辍。道教徒建立了汉朝,道教徒建立了唐朝,……。汉朝皇室尊道而崇奉“太一”。“太一”,大一也,道也。崇奉“大一”,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祈福求愿,消灾解难。
汉朝皇室源自楚地,“太一神”为朝廷崇奉的大帝、至高神,“太一神”为汉人崇奉的大帝、至高神。崇奉,尊崇也,信仰也,崇拜奉祀也。汉武帝祭祀太一、五帝及天地山川诸神,宣扬自己乃受命之君,承奉大命、统治人民。“大一统”国家*权需要统一的思想意识形态来维持,而国家祭祀“大一”有利于统一思想。大命,自然法则也,自然规律也。西汉国家宗教祭祀,“太一神”为至高神,宣传“君权神授”,以维护君权,以维护中央集权,以维护中央*府对地方的领导权,以维护统治。汉武帝的赞飨辞说:天增授皇帝泰元神策,周而复始,皇帝敬拜太一。汉武帝时,“太一神”的祭祀活动定在正月十五。《史记乐书》云:“汉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以昏时夜祠,到明而终。常有流星经于祠坛上。使僮男僮女七十人俱歌。春歌青阳,夏歌朱明,秋歌西颢,冬歌玄冥。世多有,故不论。”《汉书‘礼乐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乾位也;祭后土于汾阴,泽中方丘也。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章之歌,昏祠至明。”
太一,指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万有单一论;元炁;混沌之炁;神名;也指星名。汉代的道学家是学问深奥的,他们要推究天地万物的起源,要研究天地阴阳五行的结构,要熟知气象与历法,要说明道与法律的关系。其所谓“太一”有时指根本法则,即如“泰录”所云:“定制泰一之衷,以为万物稽”;有时又指神灵,例如《泰鸿》所云“太一”就有人格神的意味。《淮南子·天文训》:“太微者,太一之庭;紫微宫者,太一之居。”《史记天官书》云:“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属。”《汉书郊祀志》云:“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太一东南郊。”《史记封禅书》云:“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太一东郊。”《史记乐书》云:“汉家祀太一,以昏时祠到明,今人正月望日夜游观灯是其遗事。”《曲洧旧闻》记载:“上元张灯,自唐时沿袭汉武帝祠太一自昏至明故事。”《中吴纪闻卷一》记载:“太平兴国六年,方士言:五福太一在吴越分。太一,天之贵神也。行度所至之国,民受其福。”
《*帝四经》曰:“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
孔丘说:“周之守藏室史老聃,博古通今,知礼乐之源,明道德之要。今吾欲去周求教,……吾所见老子也,其犹龙乎!学识渊深而莫测,志趣高邈而难知;如蛇之随时屈伸,如龙之应时变化。老聃,真吾师也!”
《庄子天下篇》概括《老子》宗旨曰:“以本为精……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以懦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
《韩非子》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
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道家之学,实为诸家之纲领。诸家皆于明一节之用,道家则总揽其全,诸家皆其用,而道家则其体。
英国近代生物化学家、科学技术史专家李约瑟(西历年—年)博士在其名著《中国的科学与文明》(原名ScienceandCivilizationinChina)中说:“中国人性格中有许多最吸引人的因素都来源于道家思想。中国如果没有道家思想,就像大树没有根一样;中国文化就像一棵参天大树,而这棵参天大树的根源于道家。……说道家思想是宗教和诗人的,诚然不错;但是它至少也同样强烈的是方术的、科学的、民主的,并且在*治上是革命的。”
哥本哈根学派的创始人尼尔斯亨利克戴维玻尔(丹麦文:NielsHenrikDavidBohr),提出互补原理和哥本哈根诠释来解释量子力学,在被丹麦王室授以勋章时说:“我不是理论的创立者,我只是个(道家)得道者”。
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说:“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和亲近自然的思想与老子思想有关”。
集西方古典喆学之大成的德国喆学大师黑格尔说:“中国喆学中有一个特异的宗派……是以思辨作为她的特性。这派的主要概念是“道”,这就是理性。这派喆学及与喆学密切联系的生活方式的发挥者是老子。”
哲学家温第施曼把《道德经》看作是人类原发性智慧的重大著作,它不但是道家和中国的一部圣书,而且也是整个人类的一部圣书。
当人类隔阂冺除,四海成为一家时,《道德经》将是一本家传户诵的书。——蒲克明。
《老子》的意义永无穷尽,通常也是不可思议的,它是一本有价值的关于人类行为的教科书,这本书道出了一切。——约翰高。
西历0年,德国人尤利斯噶尔写了《老子的书——来自最高生命的至善教诲》一书,他说:“也许是老子的那个时代没有人真正理解老子,或许真正认识老子的时代至今还没有到来,老子已不再是一个人,不再是一个名字了。老子,他是推动未来的能动力量,他比任何现代的,都更加具有现代意义,他比任何生命,都更具有生命的活力。”
“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邑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陵采薇”,邑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邑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邑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明太祖朱元璋《御注道德真经序》:“朕雖菲材,惟知斯经乃萬物之至根,王者之上师,臣民之极寶。”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御制道德经序》:“老子道贯天人,德超品汇,著书五千余言,明清静无为之旨。然其切于身心,明于伦物,世固鲜能知之也。”
《老子》说:“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希能知,希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惟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我的学说理论,极易知,极易行。天下希有能知,希有能行。言惟道,事惟法;言文*令惟大道,为*用事惟法则;学说理论惟大道,为人处事惟法则。夫以无知,是以道知。知我者希,效法我者尊道贵德尚法抱朴。根据《老子》的理则推理,朕理道为理聖老子代言。理聖老子确立了道学、道家、道教,理聖老子确立了真正的法学、法家、法教;朕理道重建了道学、道家、道教,朕理道重建了真正的法学、法家、法教。道德,德道,《道德经》就是《德道经》。《老子》构思精玅,《道德经》立意宏大,主题明确,文章结构完整统一,八十一个章节合成浑然统一的整体,九九归一,气度恢宏,意境深远,空灵玄奥,精微有文思,文词简约意无穷。“道”是道家喆学的重要范畴,以之为卋界的本原、本体、本质、法则或原理。道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及其法则。理聖老子把“宇宙万物的本元(本原、本源、始基)”字之为“道”,名之为“大”。道为宇宙万物的本元(本原、本源、始基),道为宇宙万物的本体,道为宇宙万物的本质,道为宇宙万物的象帝,道为宇宙万物的奥主,道为统治宇宙万物的大法。道名大,大是道。大家是道家;大学是道学;大教是道教。是道,济人济卋济天下,济物利物,溥济万物,溥救众生。道学,是老子确立的惟(有;为,是;随从,听从,遵从,顺从)道的学说理论,包括喆学的道家、宗教学的道教、属于人体生命科学范畴的内丹学,等等。道教,大道之教也,德道之教也,如道之教也,归道之教也,适道之教也,循道之教也,奉道之教也,惟道之教也,为道之教也,是道之教也。道为宇宙万物的始基,道为天下母,道为万物母,道为大,道为大宗,道为大本,道为元炁,道为冲炁,道为本元(本原、本源),道为始有,道为无有,道为无(在数学上,可以用“○”表示无),道为一,道为大一,道为场,道为夷希微,道为始主,道为万物之奥主,道为象帝,道为谷神,道为恆,道为无名之朴,道为本体,道为自在之物,道是自然。道是自然,道是自是;惟道可自然,惟道可自是!道生物,大道派生万物,道为万物之本元,道为一切物之本元。道生法,大道为法,道为万法之本元,道为一切法之本元。道为本元(本原、本源),道为始基,道为始制,道为大制,道为恆,道为法,道为法则,道为规律,道为自然规律,道为自然法则,道为道纪,道为道法,道为大法,道为母法,道为自然法,道为道理,道为原理,道为真理,道为物理。冀求知(得;为)物,因附于知(得;为)道;已经知(得;为)道,得以知(得;为)物;已经知(得;为)物,复依归大道,是为玄德。杜绝脱道、失理、弃法的意识行为,结束门户之见、逾越感性认识、通过抽象而趋向惟(有;为,是;随从,听从,遵从,顺从)道,遵循法则居善地,终身消灾免祸避凶趋吉得福祉;发动或操纵脱道、失理、弃法的意识行为,惹事生祸,妄作非为处凶境,终身不济。见微知著是知常明事理,奉道奉理奉法奉律是因附大道的襁褓(纽带)。用其沾光得惠,复命复朴返本归元合道合理合法。身心健康消灾免祸不招殃咎,是因为合道、合理、合法。大道为万物依归的奥主,德者的保护者,亡德者的所有者。依皈大道,循道循理循法,奉道之命也;弱者守柔,循道循理循法,受道之用也。道可以道达,必然是“恆道”、又不是“恆道”;道理法则可以道达,必须效法恒久的大道,近似的相对的有限真理是又不是“完全”、“永恒”的无限真理。名可名,必然是“恆名”、又不是“恆名”;实在法(子法、名法、法律制度、规则)可制定并公布,必须效法恒久的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实在法(子法)因附自然法(母法),实在法是又不是恒久的自然法。无形的大道,称作宇宙之本元;大道作为本元,称作万物之母(大宗、大本、本元、本源、本原、始基)。所以,知(效法)道,欲以知道观(探索研究发现)其玅;知(规范)物,欲以知物观其徼。这两者出处相同而各自占有不同的范畴(名分),统一称为玄德。玄德又复玄德,是发现众物规律(事理)的法门。依归本元(道、始基、本源、本原)称作静,静是事物运动变化中所遵循的相对静止不变的法则(复命),法则(规律)称作常,遵循法则(规律)称作明。不遵循法则,称作妄。妄为,凶(咎,灾祸,灾殃),不吉利。遵循法则制定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因公理,公理因全理,全理因天理,天理因大道(道纪、道理、原理、道法、大法、母法、自然法、始制、大制),道乃恆,大道永恒永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是善,循道循理循法为善。大道为法,大道可统治万物,大道可佐助万物,大道可佑助万物,大道可保佐万物,大道可保佑万物!万物恃道以生而大道为法行不言之教从不推脱,功成事遂而无名有。道爱万物,道养万物,而宛若不为主,对立统一欲无欲,能够寓大于小;万物归道(趋道,适道,趋向大道,归从道统,依归大道)而宛若不知其主,可名为大德。所以,聖人之所以能为道成大德,因为聖人始终不自以为大,所以能为道成大德。就于道者同于道,是为德;从事于惟(有;为,是;随从,听从,遵从,顺从)道者同于道,叫作德;从事于是(为;则;遵从,顺从,效法,以为法则;适合)道者同于道,叫作德。德,得道也,知道也,如道也,由道也,以道也,奉道也,守道也,适道也,从道也,是道也,惟道也,依道也,因道也,遵道也,循道也,顺道也,合道也,德道也。从事于德道者,同于德道;同于德道者,道亦德之。从事于亡道者,同于亡道;同于亡道者,道亦亡之。凶暴狂妄者亡德、亡道、失理、弃法,其自寻死路。勇于亡道而妄作为凶的,则依法刑教(刑罚和教治)之;勇于德道而守法不妄的,则依法救助保护之。德道者,得道,如道,惟道,为道,是道。人效法道,地效法道,天效法道,道效法道,道是道。是以,道大,天大,地大,人大。道是自然,惟道可自然,惟道可自由,惟道可自在,惟道可自治。自由不是肆意妄为,自由是循道之自由,自由是如道、如理、如法之自由,自由是适道、适理、适法、适度之自由,自由是合道、合理、合法、合度之自由。尊道尚法贵德重人贵生。尚法即尊道。大道氾兮,大道为法,溥济万物,溥救众生。是道为法,惟道济人,惟道济物,惟道济卋,惟道有德,惟道有福。是道之法,法如甘露,洽润滋生;是道之法,济人济物,利益众生。是道之正教,尊道崇德,清静合道,知常守法以归道,尚法顺民,重人贵生,济人济卋济天下,济物利物,利益众生,德道而大德,顺道而大同,道统道理道治,大一统大理大治!大道空无,而因之有大盈无盈若空。淵啊,如万物依归的本元(大宗、大本、本源、本原、始基)、宗奉的奥主——大道,汇纳群川众水(群有众物),挫其豪锐(强横凶悍)戾气,化解其纷纠(纠纷;纷扰;祸乱),联合统一无数有限真理的总和(合)就是无限真理,任何有限真理都具有无限真理的成分、微粒,无限接近无限真理,万法归道,万物归道,统合万物,统一尘海,清澈透明啊,似乎存在又似乎不存在。大道无始无终、无生无灭,是为天下母(本原)。大道(天下母)派生万物,是为宇宙万物的本原。绵绵不绝啊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渺渺虚无,有而若无,实而若虚,无处不在,功用无穷。大德者至善,至善者大德。至德至善,大善大德。聖人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以百姓心为心,从人民之所欲,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不看重劳民伤财的奢侈品;正教循道循理循法正教,复正众人之所度,以匡万物合道、合理、合法、合度之自然,而不敢肆欲妄为。涤除玄鉴,心镜澄明,明心见性,玄同是道。学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角度不同,立场不同,观点不同。少私寡欲,去伪求真,见素抱朴。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道为。为道为而无不为。为道为(为人、用事、为*循道循理循法为人、用事、为*、理物),则天下大治。为道为,事道事,味道味,……无论大小多少任何事物,以是道之玄德报之。聖人恆道心,聖人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以百姓心为心。我主观上认为是善者的,我以之为善;我主观上认为不是善者的,我也以之为善,是道因玄德而报之以善。我主观上认为是可信的,我以之为信;我主观上认为是不可信的,我也以之为信,是道因玄德而报之以信。聖人在天下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无所偏执啊,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为天下浑括精神统一思想。百姓皆属聖人耳目又瞩目监督聖人,聖人爱民如子。敬服大道!使坚正不移的知道循理遵纪守法,遵行大道,惟有持续实际施行(实施,实行,推行;恩德,恩惠;慈善;乐善好施,乐善好行善)是敬服!民众是君人的根基,法则是众物的统治者,是以君人终日的行为不可脱离救人助人资助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道统法治,德*惠民,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循道循理循法造福人民!德*循道循理循法为人民谋福祉,德*循道循理循法为人民造福!道统,大一统也,大统也,一统也,法统也。道治,大治也,法治也,惟道之治也,是道之治也,为道为之治也,道为而治也,无为而治也。无为而治,道为而治也,惟道为而治也,是道为而治也,如道为而治也,因道为而治也,顺道为而治也,循道为而治也。循道循理循法之道教,循道循理循法为人、用事、为*、理物之济人济卋济天下、济物利物、利益众生的利益功德,惟道能及之。惟道为国计民生而为*以德,是美善于重人贵生。惟道爱人,惟道救人,惟道保民,惟道济人,惟道济卋,惟道济天下。大道为万物依归的奥主,德(循道循理循法)者的保护者,亡德(脱道、失理、弃法)者的所有者。大道无名也,本质也,为夷希微也,天下皆臣服(屈服称臣,以臣礼服从君命,接受统治),天下皆服从统治。当权者若能循道循理循法理物,众人众物自然宾服。遵行自然法则(世界万物之法则),以御人、御物、御世,以御世界万物,以御现实事物。是道法,济人济卋济天下,济物利物,溥济万物,溥救众生。是(遵从,以为法则)道法施*,普降甘露法雨,法如甘露,洽润资生(生物、生人、生民、生产、生活),洽润众物众生,洽润众心,洽润人心,心田受润。天效法道,地效法道,天地(阴阳二气)相互配合,以普降甘露雨(适时而且有益于农事的甘雨;比喻教治之言,比喻法律*令;比喻教泽,教治、教育、教化、治教的恩泽),人民莫不遵奉法令而自由(耘田)耕耘树艺生产劳动。遵循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结合实际的原理制定惟道的实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并且公布宣传普法,惟道的实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制定了也已经有效普法宣传教育了,所有人物也务必知道循理奉法,知道循理奉法保平安、保安全。是道之法,道法也,德法也,善法也;是道之*,道*也,德*也,善*也;是道之教,道教也,德教也,善教也;是道之人,道人也,德人也,善人也。德法,德道之法也,是道之法也,惟道之法也,善法也;德*,德道之*也,是道之*也,惟道之*也,善*也;德教,德道之教也,是道之教也,惟道之教也,善教也;德人,德道之人也,是道之人也,惟道之人也,善人也。大道无亲,恆与善人,大道佑助循道循理循法为善的德人,法则佑助守道依法遵循规律行善积德的德人。上德若水,德济天下。分别事理使各得其所永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的合理位置、合理范围,精神意识思维循道循理循法而如淵,人际交往循道循理循法而大仁,*令循道循理循法而大信,*循道循理循法而大治,事循道循理循法而任用贤能,行动循道循理循法而把握时机,……这是道争。以道争,是以有功德而无罪。杜绝脱道、失理、弃法的意识行为,结束门户之见、逾越感性认识、通过抽象而趋向惟道,遵循法则居善地,终身消灾免祸避凶趋吉得福祉;发动或操纵脱道、失理、弃法的意识行为,惹事生祸,妄作非为处凶境,终身不济。见微知著是知常明事理,奉道奉理奉法奉律是因附大道的襁褓(纽带)。用其沾光得惠,复命复朴返本归元合道合理合法。身心健康消灾免祸不招殃咎,是因为合道、合理、合法。冀求知(得;为)物,因附于知(得;为)道;已经知(得;为)道,得以知(得;为)物;已经知(得;为)物,复依归大道,是为玄德。恆知稽法(辩证治理理则,至道至法至理,循道循理循法理物)是为玄德。玄德邃矣大矣,与众人众物依皈大道(奥主)矣,然后乃至大理,乃道教大训,顺道而大同,德道而大德,如道、如理、如法,因道、因理、因法,适道、适理、适法,合道、合理、合法,至道、至法、至理,道统道理道治,大一统大理大治。
理解道德经原文和译文
第一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吾未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冀知其子,附知其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得其子,复守其母,是谓玄德。
塞其兑,闭其户,知常,终身不堇;开其兑,济其事,妄作,终身不救。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
自然界存在孳生宇宙万物的始基(本元、本源、本原),作为宇宙万物依归的本元(本源、本原、始基)。我未知其名,勉强称其字为“道”,勉强为其命名为“大”。冀求知(得;为)物,因附于知(得;为)道(大、大宗、大本、本元、始基、无、夷希微、场);已经知道,得以知物;已经知物,复依归大道,是为玄德(知道知理知法理物,如道如理如法理物,由道由理由法理物,惟道惟理惟法理物,是道是理是法理物,以道以理以法理物,因道因理因法理物,因道循理缘法理物,因道依理循法理物,依道依理依法理物,奉道奉理奉法理物,守道守理守法理物,遵道遵理遵法理物,循道循理循法理物,顺道顺理顺法理物,从道从理从法理物,适道适理适法理物,合道合理合法理物)。杜绝脱道、失理、弃法的意识行为,结束门户之见、逾越感性认识、通过抽象而趋向惟(有;为,是;随从,听从,遵从,顺从)道,遵循法则居善地,终身消灾免祸避凶趋吉得福祉;发动或操纵脱道、失理、弃法的意识行为,惹事生祸,妄作非为处凶境,终身不济。见微知著是知常明事理,奉道奉理奉法奉律是因附大道的襁褓(纽带)。用其沾光得惠,复命复朴返本归元合道合理合法。身心健康消灾免祸不招殃咎,是因为合道、合理、合法。
第二章
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天下万物生于始有,始有曰无。
依皈大道,循道循理循法,奉道之命也;弱者守柔,循道循理循法,受道之用也。宇宙万物由大道派生,大道(场)夷希微为无物是无有。
第三章
道可道,非恆道;名可名,非恆名。无,名天地之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恆无,欲以观其妙;恆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玅之门。
道可以道达,必然是“恆道”、又不是“恆道”;道理法则可以道达,必须效法恒久的大道,近似的相对的有限真理是又不是“完全”、“永恒”的无限真理。名可名,必然是“恆名”、又不是“恆名”;实在法(子法、名法、法律制度、规则)可制定并公布,必须效法恒久的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实在法(子法)因附自然法(母法),实在法是又不是恒久的自然法。无形的大道,称作宇宙之本元;大道作为本元,称作万物之母(大宗、大本、本元、本源、本原、始基)。所以,知(效法)道,欲以知道观(探索研究发现)其玅(玅道,玅理,至道,至理,道理,原理,道法,法则);知(规范)物,欲以知物观其徼(要,求,取,要求,需要,需求,求取;豪徼;归,终极,归终,归本;沿袭,因袭;理则,逻辑;边界,分界,界限,限度,范围,范畴;实践,实行,履行,行为,德行)。这两者出处相同而各自占有不同的范畴(名分),统一称为玄德。玄德又复玄德,是发现众物规律(事理)的法门。
第四章
致虚恆也,守冲笃也。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天物芸芸,格物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曰妄。妄作,凶。知常而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知道曰善,循道为善。
致虚恆,专一守冲,达到并保持极致的虚无空明。万物并作运行,我以观照发现宇宙万物履行的法则(复命)。天地万物芸芸众生,格物致知实践依归其本元(道、始基、本源、本原)。依归本元(道、始基、本源、本原)称作静,静是事物运动变化中所遵循的相对静止不变的法则(复命),法则(规律)称作常,遵循法则(规律)称作明。不遵循法则,称作妄。妄为,凶(咎,灾祸,灾殃),不吉利。遵循法则制定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因公理,公理因全理,全理因天理,天理因大道(道纪、道理、原理、道法、大法、母法、自然法、始制、大制),道乃恆,大道永恒永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是善,循道循理循法为善。
第五章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大(空)德之容,惟大道是从。大道(场)之为物,为无物,为夷希微,为不可感觉之物,不可捉摸。无物啊,其中有(产生)象。无物啊,其中有(产生)物。空无、虚空、虚无,其中有(存在)精理(真理、道理、道法、法则);其精理真真是本元(道、始基、本源、本原)本质的、本来的、固有的、纯粹的,其中有已经应验证明的。自古及今,自今及古,其精理不去(不离开,没有差别),以观众物的始基。我如何得知众物始基之状呢?因道循理缘法运用规律!
第六章
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夷;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搏之而弗得,名之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一者,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卋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卋始,是谓道纪。
视之而不可见,名之为夷(无形);听之而不可闻,名之为希(无声);捉摸之而不可得,名之为微(隐行无迹)。此三者不可致究诘,原本混沌一体啊。“道”啊,其上无皎(白而亮,洁白明亮),其下无昧(昏暗不明),绵绵不绝却无以名状,不可感知,不可具体形容,故而还原归一为“无物”。这是无有形状的形状,无有形象的物象,这叫作恍惚。迎之而不见其首,随之而不见其后。把握自然法则(世界万物之法则),以御人、御物、御世,以御世界万物,以御现实事物。能知世界起源的,是为道纪(自然法则)。
第七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廖、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未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人法道,地法道,天法道,道法道,道法自然也。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或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有物浑然一体、自然生成,在天地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寂廖、独立、守恆,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本体、始基、本元、本原、本源)。我未知其名,勉强称其字为“道”,勉强为其命名为“大”,大则行,行则邃,邃则依皈。人效法道,地效法道,天效法道,道效法道,道是道。所以,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自然界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
第八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不复命而常自然。道生之,恤之,长之,育之,亭之,*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道生万物,德畜万物,万物形态各异,环境塑造事物,是以万物莫不尊崇道而贵重德。道之尊崇,德之贵重,万物莫不履行使命而法则大道。道生之,道畜之,道长之,道育之,道亭之,道*之,道养之,道覆之。生养万物而道有,佑助万物而道恃,统治万物而循道循理循法统治,是为玄德。
第九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炁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穀,而帝王以为称。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畺梁者不德,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道为宇宙万物的始基,道为天下母,道为万物母,道为大,道为大宗,道为大本,道为元炁,道为冲炁,道为本元(本原、本源),道为始有,道为无有,道为无(在数学上,可以用“○”表示无),道为一,道为大一,道为场,道为夷希微,道为始主,道为万物之奥主,道为象帝,道为谷神,道为恆,道为无名之朴,道为本体,道为自在之物,道是自然。道是自然,道是自是;惟道可自然,惟道可自是!道为始有,道为无有,大道空无,道性自然,大道字本元(本体、本原、始基、元炁),本元(本体、本源、始基、元炁)孕育相反相成的阴阳二炁,阴阳二炁相互作用、相互交融产生了融合阴阳二炁的三,融合阴阳二炁的三派生万物,万物是负阴抱阳的阴阳对立统一体,道为和德。人之所不美的孤、寡、不穀,而帝王以之为自称。对于事物而言,有时损害它反而增益了它,有时增益它反而损害了它。圣人所训教的,我也训教之:凶暴狂妄者亡德、亡道、失理、弃法,其自寻死路。我将以之作为正教的开始。
第十章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也。德者,得道也。从事于德道者,同于德;同于德者,道亦德之。从事于失道者,同于失;同于失者,道亦失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自然希言,大道希言而教、无为而治。暴风骤雨难以持续整天整日。谁为这般者?天地!天地所为的飘风骤雨尚且不能长久,何况人乎?就于道者同于道,是为德;从事于惟(有;为,是;随从,听从,遵从,顺从)道者同于道,叫作德;从事于是(为;则;遵从,顺从,效法,以为法则;适合)道者同于道,叫作德。德,得道也,知道也,如道也,由道也,以道也,奉道也,守道也,适道也,从道也,是道也,惟道也,依道也,因道也,遵道也,循道也,顺道也,合道也,德道也。从事于德道者,同于德道;同于德道者,道亦德之。从事于亡道者,同于亡道;同于亡道者,道亦亡之。其信道不足够真诚啊,是以道不信用之。
第十一章
卋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容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帝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亡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容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帝王无以正将恐蹶。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非乎?帝王自称孤、寡、不穀,此非以贱为本耶?至誉无誉。是故无欲也,琭琭如玉,硌硌如石。
世界万物得道者,天得道得以清明,地得道得以安宁,神得道得以灵慧,容器得道得以丰盈,万物得道得以生存,当权者得道得以为天下正。若其亡德、亡道、失理、弃法,天无法清明恐怕将崩裂,地无法安宁恐怕将荒废,神无法灵验恐怕将歇灭,容器无法丰盈恐怕将枯竭,万物无法生存恐怕将灭亡,当权者无法维持统治恐怕将倒台。贵族以民众为根本,统治阶层以人民为根基。不是吗?当权者谦称自己孤、寡、不穀,这不是表示以谦下守柔为本吗?大誉无誉。所以无欲啊,贵气若琭玉,平凡若硌石。
第十二章
勇于亡道而敢,则杀;勇于德道而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勇于亡道而妄作为凶的,则依法刑教(刑罚和教治)之;勇于德道而守法不妄的,则依法救助保护之。这两者,勇于守法不妄的有利,勇于妄作为凶的有害。天之所美、所恶、所以然,谁知其原因?所以,聖人尚且踌躇疑惧感到为难。自然的法则,争知道遵循法则而善胜,*令知道遵循法则而善应人应物,召知道遵循法则而众人众物自然归服,坦然而善谋。大法(自然法、母法、道法、道纪、始制、大制)恢宏大度,恢宏大度而无所不包。
第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无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法则役使实物,大道拥有自然选择,我因此懂得循道循理循法为人、用事、为*、理物之所以有益。循道循理循法之道教,循道循理循法为人、用事、为*、理物之济人济卋济天下、济物利物、利益众生的利益功德,天下无能及之。
第十四章
载营魄抱一,能毋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毋有疵乎?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天门开阖,能如渊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俶载形体和精神奉道(奉理奉法),能勿违背乎?专气致柔返本归元,能如受道保佑的元婴乎?澄清心镜,能澄明没有疵乎?爱护人民、治理国家,能是道为(循道循理循法为人、用事、为*、理物)乎?精神意识思维活动,能如渊守道乎?明白四达,能是道知(知道守法循理顺人)乎?生之畜之,生养万物而道有,佑助万物而道恃,统治万物而循道循理循法统治,是为玄德。
第十五章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兮!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成功遂事而弗名有也。道爱养万物而若不为主,恒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之而若弗知主,可名为大。是以聖人之能成大也,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大。
大道为法兮,大道可统治万物兮,大道可佐助万物兮,大道可佑助万物兮,大道可保佐万物兮,大道可保佑万物兮!万物恃道以生而大道为法行不言之教从不推脱,功成事遂而无名有。道爱万物,道养万物,而宛若不为主,对立统一欲无欲,能够寓大于小;万物归道(趋道,适道,趋向大道,归从道统,依归大道)而宛若不知其主,可名为大德。所以,聖人之所以能为道成大德,因为聖人始终不自以为大,所以能为道成大德。
第十六章
道恆无名也,朴也,惟微也,天下莫不臣也。帝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法道,地法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雨,民莫不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知之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大道(母法、道法、大法、自然法、自然法则、道纪、道理、原理、始制、大制)无名(无名法;无有名状,不可名状)也,本质也,为夷希微也,天下皆臣服(屈服称臣,以臣礼服从君命,接受统治),天下皆服从统治。当权者若能循道循理循法理物,众人众物自然宾服。是道法,济人济卋济天下,济物利物,溥济万物,溥救众生。是(遵从,以为法则)道法施*,普降甘露法雨,法如甘露,洽润资生(生物、生人、生民、生产、生活),洽润众物众生,洽润众心,洽润人心,心田受润。天效法道,地效法道,天地(阴阳二气)相互配合,以普降甘露雨(适时而且有益于农事的甘雨;比喻教治之言,比喻法律*令;比喻教泽,教治、教育、教化、治教的恩泽),人民莫不遵奉法令而自由(耘田)耕耘树艺生产劳动。遵循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大制)结合实际的原理制定惟道的实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并且公布宣传普法,惟道的实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制定了也已经有效普法宣传教育了,所有人物也务必知道循理奉法,知道循理奉法保平安、保安全。譬喻言之,道之在天下,犹川谷水之于江海水。川谷水,江海水,水循环,循环往复。川谷水,江海水,皆为水,同是水。道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及其法则。道为物,道为法;物则道,法则道。道生物,道生法;物由道生,法由道生。道生物,大道派生万物,道为万物之本元,道为一切物之本元。道生法,大道为法,道为万法之本元,道为一切法之本元。本元、本源、本原、始基,为卋界万物的来源和存在的根据。一切存在物皆由本元构成,一切存在物最初皆由本元生,最终又复归本元。道为本元(本体、本源、本原、始基),道为宇宙万物的来源和存在的根据。大道派生宇宙万物,大道又作为宇宙万物存在的根据而存在于宇宙万物。道生万物,道为万物之宗,道为宇宙万物的依归。全部存在物皆由道构成,全部存在物最初皆由道而生,最终又复归道。
第十七章
道恆无为而无不为。帝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妄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不妄。不妄以静,天下将自正。
道恆道为而(能)无不为(全知全能)。当权者若能循道循理循法理物,万物众生将自然化育。化育而却出现不法妄作事,我将因道镇静之。因道镇静之,夫也将知常守法。知常守法以归道,天下将自然大治大理。
第十八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之行不离资众。虽有荣观,焉处超然?奈何万物之王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根,躁则失君。
民众是君人的根基,法则是众物的统治者,是以君人终日的行为不可脱离救人助人资助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虽有宫观金阙琼楼玉宇,怎么处身超然?奈何万物之王而今以身而轻天下?轻躁则失根丧本,轻躁则失法失道。
第十九章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惟施是畏!大道甚夷,妄徒甚好解。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盗夸非道也哉!
使我坚正不移的知道循理遵纪守法,遵行大道,惟有持续实际施行(实施,实行,推行;恩德,恩惠;慈善;乐善好施,乐善好行善)是敬服!大道太平,狂妄之徒甚好亡道。朝*非常荒废,田园非常荒芜,(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库非常虚耗;衣着华丽,佩带利剑,厌饫珍馐美馔,过度聚敛搜刮的财货过剩,是为盗夸。盗夸不合道!盗夸违背大道!盗夸亡德、亡道、失理、弃法!
第二十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伪,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惟道以民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人民之所以饥苦,是因为统治阶层享用税收过多、厚赋敛、横征苛役、暴敛疲民、重税苦民,所以饥苦。民众之所以难以治理,是因为统治阶层之有伪(非法,非正统;不合法的;窃取*权、不为人民所拥护的),所以难以治理。人民之所以轻死抗争,是因为统治阶层贪生往多贪求亡度(过分贪求生活的骄泰奢侈)过分榨取民力民财(搜刮民脂民膏),所以轻死抗争。惟(为,是,有,以,顺从)道为国计民生而为*以德,是美善于重人贵生。
第二十一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知恆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知恆且畏死,则恆有也司杀者也。大制无割。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人民群众已经不恋生畏死了,如何以死刑威吓之?若使民众守法而且恋生畏死,而剩余非法妄作为凶的罪犯,我得执囚(拘捕囚禁罪犯)而依法定罪、量刑、刑事处罚之,以儆效尤,谁还敢妄作为凶?若民众守法且恋生而畏死,则遵循自然法(道纪、道理、道法、母法、大法、原理、始制、大制)制定的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的实在法(法律制度)司职刑教(刑罚和教治)。大法无害,法司以惟道而遵从是道之法律为本职。枉法妄为代替遵循自然法制定的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的实在法(法律制度)而执威(刑罚)濫刑,是外行人替大匠而斫制;外行人替大匠(大方之家)而斫制,极少有不伤害其手足的。
第二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毋狎其所居,毋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聖人自知而不自见,自爱而不自贵。故去皮取此道。
当人民已经不畏服当权者的威压,则人民反抗当权者威压的威力就要来了。不要不重视人民的居处,不要阻塞人民的活路。因为当权者不厌恨人民,所以人民不厌恨当权者。所以,循道循理循法的聖人,有自知之明而不余妄见(不自以为是),自爱而不自以为优越。因此,舍皮相而就道,抽象而趋道,通过抽象而趋向是道(为道,惟道,乃道,则道,循道循理循法,如道如理如法)。
第二十三章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于道也,曰余恃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踮着脚尖把脚后跟提起来的站不稳,横行不法的不行,亡道而自余妄见的不明白事理,亡道而自以为是的不彰明,亡道而妄自杀伐的没有功业,亡道而狂妄自大的不长善。其之于道而言,叫作自恃的、多余的、有害的妄为罪行。生物将厌恶之,所以有道者不居。
第二十四章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聖人抱一以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委曲详尽则周全,有冤屈则申冤,洼池蓄水则充盈,吐故则有利于纳新,轻徭役薄赋税则能得民心,*令烦多则使人民困惑。是以,聖人奉道以为天下法。德道而不余妄见,所以明白事理;德道而不自以为是,所以彰明昭著;德道而不妄自杀伐,所以功业有成;德道而不狂妄自大,所以能为首长。因为知道守法遵循规律争,所以天下没有谁能够与之争。古人所说的“曲则全”,岂是假话!真诠而归之道。
第二十五章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亡道,戎马生于郊。罪莫大于亡适道,咎莫大于亡德,殃莫大于不知足。故知足之足,恆足矣!
天下惟道,惟道惟理惟法理物,始制有名,遵循自然法(道纪、道理、道法、母法、大法、大制、始制)结合实际的原理制定实在法(子法、名法、法律制度)并且公布宣传普法,所有人物知法守法,知法守法保平安,天下太平,天下无事,精兵简*,裁*退役安置,将士退伍转业复员,退役的良马可以用于耕种粪田,是以“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亡道,亡道、丧德、毁法、乱纪,失道、失理、失法、失度、失*,天下有事,兵连祸结,民生凋敝,兵源短缺,战马奇缺,怀孕待产的母马被派往战场,以致母马在郊区战场生下马驹,所以“天下亡道,戎马生于郊”。罪(犯法;妄作或犯法的行为;苦难,祸殃)没有大于亡适道(亡德,没有依归大道,没有适顺大道,没有适合大道,失道、失理、失法、失度)的,咎(凶,灾祸,灾殃)没有大于亡德(亡道、失理、弃法)的,殃(咎;败;祸)没有大于不知止的。所以,循道循理循法,适道、适理、适法、适度,合道、合理、合法、合度,适度有节制的富足,恆富足!
第二十六章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功名和生命,哪个更可亲?生命和财货,哪个更重要?得与失,哪个病?过分吝惜必然致使严重的浪费,过多的私藏必然致使严重的损失。所以,循道循理循法,适道、适理、适法、适度,合道、合理、合法、合度,掌握适度原则,知足知止,不辱不殆,适度而足者不挫,适度而止者不危,可以长久。
第二十七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什么是宠辱若惊?宠,宠爱,是对在下者因喜欢而偏爱,用于上对下,地位高的对地位低的。受宠意味着受宠者身份相对的低贱,所以受宠也是种侮辱。得宠则惊喜,失宠则惊恐,是为宠辱若惊。什么是贵大患若身呢?我之所以有大患,是因为吾活身。及我身亡,我有何患?所以,贵爱以身为天下,你可寄(身在)天下;贵爱以身为天下,你可托(身在)天下。
第二十八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三十条辐条共同辐辏(辐凑)在同一中有圆空的毂,当中有圆空的毂心空容物,容辐条共同辐辏(辐凑)在同一中有圆空的毂,有车轮的作用,有车的的功用。揉和黏土做成容器,当其有空容物,有容器的功用。凿门户建造室家,当其有空容物,有室家的功用。所以,有无相生,虚实相宜,有以为利,无有以为用,有空以为利用厚生。
第二十九章
知人者知,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知人善任者知道遵循法则,懂得自己的人知常遵循规律。克敌制胜的有力,战胜自我、超越自我、提升自我的是强者。知行惟道循理适度行止取舍的人富足,循道循理循法知行的人有志。俶载形体和精神抱道者久,形体虽死而被人们缅怀纪念(不忘)的人精神长存。
第三十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所得将要满溢,不如适可而止。勉强挣扎维持的急速劲力,不可能长久保持。金玉盈满厅堂殿,莫能守之。富贵而骄奢淫逸,是自招灾祸。功德圆满了身退让位,是自然的法则。
第三十一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惟道者!是以聖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自然的原则,也许犹如张弓(把弓放在校正器具上校正,在弓上装弦)的原则欤!偏高的就平抑之,偏低的就往上抬高之;有余的就减之损之,不足的就补之益之。自然的原则,损有余的以补不足的。某些人的*治主张就不宜,损不足的以奉有余的。谁能以有余奉天下?惟道者!是以,聖人为道为而不自恃,功成而不自居,其不欲夸耀其贤。
第三十二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轨,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道为宇宙万物的始基,道为天下母,道为万物母,道为大,道为大宗,道为大本,道为元炁,道为冲炁,道为本元(本原、本源),道为始有,道为无有,道为无(在数学上,可以用“○”表示无),道为一,道为大一,道为场,道为夷希微,道为始主,道为万物之奥主,道为象帝,道为谷神,道为恆,道为无名之朴,道为本体,道为自在之物,道是自然。道是自然,道是自是;惟道可自然,惟道可自是!道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及其法则。道生物,大道孳生万物,道为万物之本元,道为一切物之本元。道生法,大道为法,道为万法之本元,道为一切法之本元。道为本元(本原、本源),道为始基,道为始制,道为大制,道为恆,道为法,道为法则,道为规律,道为自然规律,道为自然法则,道为道纪,道为道法,道为大法,道为母法,道为自然法,道为道理,道为原理,道为真理,道为物理。冀求知(得;为)物,因附于知(得;为)道;已经知道,得以知物;已经知物,复依归大道,是为玄德。杜绝脱道、失理、弃法的意识行为,结束门户之见、逾越感性认识、通过抽象而趋向惟(有;为,是;随从,听从,遵从,顺从)道,遵循法则居善地,终身消灾免祸避凶趋吉得福祉;发动或操纵脱道、失理、弃法的意识行为,惹事生祸,妄作非为处凶境,终身不济。见微知著是知常明事理,奉道奉理奉法奉律是因附大道的襁褓(纽带)。用其沾光得惠,复命复朴返本归元合道合理合法。身心健康消灾免祸不招殃咎,是因为合道、合理、合法。依皈大道,循道循理循法,奉道之命也;弱者守柔,循道循理循法,受道之用也。道可以道达,必然是“恆道”、又不是“恆道”;道理法则可以道达,必须效法恒久的大道,近似的相对的有限真理是又不是“完全”、“永恒”的无限真理。名可名,必然是“恆名”、又不是“恆名”;实在法(子法、名法、法律制度、规则)可制定并公布,必须效法恒久的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实在法(子法)因附自然法(母法),实在法是又不是恒久的自然法。无形的大道,称作宇宙之本元;大道作为本元,称作万物之母。所以,知(效法)道,欲以知道观其玅;知(规范)物,欲以知物观其徼。这两者出处相同而各自占有不同的范畴(名分),统一称为玄德。玄德又复玄德,是发现众物规律(事理)的法门。依归本元(道、始基、本源、本原)称作静,静是事物运动变化中所遵循的相对静止不变的法则(复命),法则(规律)称作常,遵循法则(规律)称作明。不遵循法则,称作妄。妄为,凶(咎,灾祸,灾殃),不吉利。遵循法则制定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因公理,公理因全理,全理因天理,天理因大道(道纪、道理、原理、道法、大法、母法、自然法、始制、大制),道乃恆,大道永恒永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是善,循道循理循法为善。大道为法,大道可统治万物,大道可佐助万物,大道可佑助万物,大道可保佐万物,大道可保佑万物!万物恃道以生而大道为法行不言之教从不推脱,功成事遂而无名有。道爱万物,道养万物,而宛若不为主,对立统一欲无欲,能够寓大于小;万物归道(趋道,适道,趋向大道,归从道统,依归大道)而宛若不知其主,可名为大德。所以,聖人之所以能为道成大德,因为聖人始终不自以为大,所以能为道成大德。就于道者同于道,是为德;从事于惟(有;为,是;随从,听从,遵从,顺从)道者同于道,叫作德;从事于是(为;则;遵从,顺从,效法,以为法则;适合)道者同于道,叫作德。德,得道也,知道也,如道也,由道也,以道也,奉道也,守道也,适道也,从道也,是道也,惟道也,依道也,因道也,遵道也,循道也,顺道也,合道也,德道也。从事于德道者,同于德道;同于德道者,道亦德之。从事于亡道者,同于亡道;同于亡道者,道亦亡之。凶暴狂妄者亡德、亡道、失理、弃法,其自寻死路。勇于亡道而妄作为凶的,则依法刑教(刑罚和教治)之;勇于德道而守法不妄的,则依法救助保护之。德道者,得道,适道,合道,惟道,是道,如道,因道顺道。顺道而大同,德道而大德,如道、如理、如法,因道、因理、因法,适道、适理、适法,合道、合理、合法,至道、至法、至理,道统道理道治,大一统大理大治。道统,大一统也,大统也,一统也,法统也。道治,大治也,法治也,惟道之治也,是道之治也,为道为之治也,道为而治也,无为而治也。无为而治,道为而治也,惟道为而治也,是道为而治也,如道为而治也,因道为而治也,顺道为而治也,循道为而治也。循道循理循法之道教,循道循理循法为人、用事、为*、理物之济人济卋济天下、济物利物、利益众生的利益功德,惟道能及之。大法恢宏大度,恢宏大度而无所不包。大道为万物依归的奥主,德(循道循理循法)者的保护者,亡德(脱道、失理、弃法)者的所有者。大道(母法、道法、大法、自然法、自然法则、道纪、道理、原理、始制、大制)无名(无名法;无有名状,不可名状)也,本质也,为夷希微也,天下皆臣服(屈服称臣,以臣礼服从君命,接受统治),天下皆服从统治。当权者若能循道循理循法理物,众人众物自然宾服。遵行自然法则(世界万物之法则),以御人、御物、御世,以御世界万物,以御现实事物。是道法,济人济卋济天下,济物利物,溥济万物,溥救众生。是(遵从,以为法则)道法施*,普降甘露法雨,法如甘露,洽润资生(生物、生人、生民、生产、生活),洽润众物众生,洽润众心,洽润人心,心田受润。天效法道,地效法道,天地(阴阳二气)相互配合,以普降甘露雨(适时而且有益于农事的甘雨;比喻教治之言,比喻法律*令;比喻教泽,教治、教育、教化、治教的恩泽),人民莫不遵奉法令而自由(耘田)耕耘树艺生产劳动。遵循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结合实际的原理制定惟道的实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并且公布宣传普法,惟道的实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制定了也已经有效普法宣传教育了,所有人物也务必知道循理奉法,知道循理奉法保平安、保安全。敬服大道!使坚正不移的知道循理遵纪守法,遵行大道,惟有持续实际施行(实施,实行,推行;恩德,恩惠;慈善;乐善好施,乐善好行善)是敬服!道统法治,德*惠民,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循道循理循法造福人民!德*循道循理循法为人民谋福祉,德*循道循理循法为人民造福!是道之法,道法也,德法也,善法也;是道之*,道*也,德*也,善*也;是道之教,道教也,德教也,善教也;是道之人,道人也,德人也,善人也。德法,德道之法也,是道之法也,惟道之法也,善法也;德*,德道之*也,是道之*也,惟道之*也,善*也;德教,德道之教也,是道之教也,惟道之教也,善教也;德人,德道之人也,是道之人也,惟道之人也,善人也。大道无亲,恆与善人,大道佑助循道循理循法为善的德人,法则佑助守道依法遵循规律行善积德的德人。善者,德也,守道依法遵循规律也,循道循理循法也。善法,德法也,得道之法也,惟道之法律也,是道之法律也;善*,德*也,得道之*也,惟道之*也,是道之*也;善教,德教也,得道之教也,惟道之教也,是道之教也;善人,德人也,得道之人也,惟道之人也,是道之人也。德人(善人)是道,守道遵循自然法。德法(善法)是道,守道遵循自然法。德*(善*)是道,守道遵循自然法。德教(善教)是道,守道遵循自然法。道乃恆,自然法永恆永久。人的理性可以认知、发现自然法。自然权利,理性公正,法治民主,自由平等。根据自然法的伦理学说,支配人类行为的道德规范,来源自人类的自然本性或和谐的宇宙真理;依据自然法的法学理论,法律规则的权威,来自法律规则所具有的德道权威。自然法是整个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自然法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利。遵循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结合实际的原理制定惟道的实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是道的实在法得随着现实的变化而变化。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是实在法,实在法由于人类的认知局限和私利屏蔽则是有缺陷的。实在法必须服从自然法,实在法的合法性依赖于自然法。不合于自然法的实在法不具备合法性,即“伪法非法”。伪:非法,不合法的,不合道的;不真实。伪法非法,伪法不是法,伪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没有服从“伪法”的义务。实在法是可以修改、补充或废除的,是道的实在法得随着现实的变化而变化。法治得循道循理循法而治,如道、如理、如法,因道、因理、因法,依道、依理、依法,适道、适理、适法,合道、合理、合法。德法(善法,得道之法,是道之法律)是德道之法。德法(善法,得道之法,是道之法律)是遵循大道(自然法、道法、母法、大法、道纪、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的法律制度(实在法、子法)。德法(善法,得道之法,是道之法律)是法治的前提,守法是法治的保证。法治不仅是“法律之治”,还必须是“德法(善法,得道之法,是道之法律)之治”。法治所依之法必须是德法(善法,得道之法,是道之法律),必须是遵循大道(自然法、道法、母法、大法、道纪、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的法律制度(实在法、子法)。不是道的法律制度(实在法、子法)是伪法,违背大道(自然法、道法、母法、大法、道纪、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的实在法(子法、法律制度)是伪法,违背大道(自然法、道法、母法、大法、道纪、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的伪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道的法律是伪法,伪法非法,伪法不是法,伪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伪装法律的、不是道的伪法即使被被严格的贯彻执行,也不是法治;伪装法律的、不是道的伪法即使被严格的贯彻执行,也只是“伪装法治的伪法治”;伪装法律的、不是道的伪法即使被严格的贯彻执行,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法治;伪装法律的、不是道的伪法即使被严格的贯彻执行,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依法行*、依法治国。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仁最早写作“
二”,即一竖二横,其一为阳,其二为阴。仁:(会意。从人,从二。意思是两个人在一起,两个人愿意走在一起,表明相互之间都有亲近的要求。本义:两个人亲近友爱。)仁者,夫妻二人相亲相爱也,引申为随着亲疏关系而程度相应变化的有等级差别的偏爱。上仁为宗派主义,兼有官僚主义作风。宗派,泛称宗族内部嫡庶与大小宗支。宗派主义搞小圈子、小派别,拉拢一部分人,排斥一部分人,以宗派的利益为重的思想和行为。义:因抚养或拜认而成为亲属关系的。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气概;由于私人关系而甘愿承担风险或牺牲自己利益的气概;由于个人或朋友之间的关系而克服困难承担风险甚至牺牲自己某些利益的思想。义,是关系亲近和关系疏远的人之间的一种内外分别的行为准则,是父亲与儿子、地位高贵的与地位低下的人的一种等级差别,是君主与臣子、上级与下级之间的一种办事原则。上义为官僚主义,兼有宗派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官僚主义,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当官做老爷的领导作风。官僚主义的特征是领导者脱离群众,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主观臆断瞎指挥;官老爷做派,脱离实际,不了解下情,高高在上;讲求官样文章,繁文缛节;遇事推诿,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等等。官僚主义是剥削阶级思想的反映。道(大德)恆道为而(能)无不为。上德为(是,惟)道为(为人、处事、为*、理物循道循理循法则事极少而功极多)而(能)无事。上仁为中德而没出事。下德妄作而有事。上仁为宗派主义,兼有官僚主义作风。上义为官僚主义,兼有宗派主义、形式主义作风。仁义是亲属*与关系,尚仁义有宗派主义作风、官僚主义作风、形式主义作风。尚仁义则不免徇私枉法。大德是道,德是得道,仁是中德,义是下德,礼是小德,亡德则乱亡。失道而后退居德,失德而后退居仁,失仁而后退居义。弃道、弃理、弃法,违道、违理、违法、违度,失道、失理、失法、失度,纲纪废弛,朋*相为,结*营私,妄作非为,徇私枉法,营私舞弊,徇私舞弊,枉法营私,枉法徇私,所以“大道废,有仁义”。
轨:导轨;道,法则,法度;依循,遵循;比喻事物正常的规则、法度、秩序。智慧出轨,违道、违理、违法、违度,亡道、亡理、亡法、亡度、亡纪,脱道、亡理、弃法、失度、乱纪,文过饰非,讹言惑众,害人、败家、祸国、乱天下,所以“智慧出轨,有大伪”。
六亲理当和睦,倘若六亲不和,就提倡孝慈以敦劝六亲和睦,所以“六亲不和,有孝慈”。
天下皆知识美之所以为美,就已经存在了与美相互对立的恶;天下皆知识善之所以是善,就已经存在了与善相互对立的“不善”。唐太宗诗曰:“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唐朝贞观年间,天可汗唐太宗虚怀若谷从谏如流,而魏征在谏诤上最为突出。魏征曾坦白:“陛下导臣使言,臣所以敢言。若陛下不受臣言,臣亦何敢犯龙鳞、触忌讳也!”魏征说:“臣幸能为陛下尽力,希望让臣成为良臣,不做忠臣。”唐太宗问:“忠臣和良臣有何差别?”魏征说:“像历史上的稷、契、皋陶就是良臣。夏朝的关龙逄、商朝的比干就是忠臣。所谓良臣,就是能给君主提出许多好建议,且被君主采纳,因而身得美名,与君共享尊贵荣誉,留名青史的大臣。所谓忠臣,虽然能给君主提出许多好建议,并勇于规劝君主,对君主忠心耿耿,但最后被君主杀戮,国家灭亡,只落个忠臣的空名。这就是二者的区别。”由此可知,“国家昏乱,有忠臣”。
第三十三章
惑言:绝聖弃知,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不足文矣!吾今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无尤!
惑者说:弃绝聖德、抛弃知识,人民有百倍的利益;弃绝仁、抛弃义,人民恢复孝慈;弃绝技术、抛弃利益,盗贼就没有了。惑者所说的这三者已是不值得文饰了!我现今有所嘱咐:发现本质,抱道守法,减少私欲,杜绝肆欲妄为,有功德而无罪!
第三十四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聖人为腹而不为目,故去皮取此道。
止于感性的五色令人不明事理,止于感性的五音令人不明事理,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游乐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诱使人行妨(行凶;行为损害别人的利益;行为不轨)。所以,聖人秉要执本,是理性而不是感性,因此,舍皮相而就道,抽象而趋道,通过抽象而趋向是道(为道,惟道,乃道,则道,循道循理循法,如道如理如法)。
第三十五章
人之生也友弱,其死也港畺。草木之生也友弱,其死也枯槁。故友弱者,生之徒;港畺者,死之徒。是以兵畺则灭,木畺则折。友弱处上,港畺处下。
人之所以生也,以其友弱也;其死也,以其港畺也。草木之所以生也,以其友弱也;其死也,以其枯萎槁腐也。所以,友弱(与道之所用的弱为友)者,是生的徒*;港畺(与失道丧德的僵化腐朽为友)者,是死的徒*。所以,*队僵化腐朽了就要覆灭,草木僵化腐朽了就要折了。友弱(与道之所用的弱为友)者,处于兴起过程的上升期;港畺(与失道丧德的僵化腐朽为友)者,处于衰亡过程的衰落期。
第三十六章
出生入死。生之徙,十有三;死之徙,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者亦十有三。夫何故也?以其生生之厚也。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也?以其无死地焉。
出生入死。生命的历程是一种迁徙的旅途,从出生即开始了通往死亡的旅途。把生命的历程分为三个阶段,生长发育的弱年占有十分之三,(精力充沛的壮年占有十分之四),僵化衰亡的老年占有十分之三。人往生,行为不轨往于死地者亦有十分之三。这是什么原因?因其求生往多贪求亡度而走向死地。听闻善养生者,陆行不遭受猛兽伤害,入*不遭受战争伤害。兕无所用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用其刃。这是什么原因?因为善养生者循道循理循法得福祉消灾免祸没有死地。
第三十七章
道者,万物之奥主也,善人之保也,不善人之所保也。美言可以市尊,善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弃之何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而进此道。卋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也?不曰:有求以得,有罪以免耶?故为天下贵。
大道为万物依归的奥主,德(循道循理循法)者的保护者,亡德(脱道、失理、弃法)者的所有者。善言、善行可以博取尊敬,善言、善行可以嘉人。人若不善,弃不善而从善,有什么不好?是以立天子、设三公,虽有拱壁以先导驷马的仪式,不如坚持进修道业。全世界之所以崇尚是道(乃道,则道)的原因是什么呢?无非是因为:需求能够因道而得,有罪能够因道而免罪耶?是以,是道(乃道,则道)为天下贵。
第三十八章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纍纍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若愚人之心也哉!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漂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守母。
唯唯诺诺与阿谀奉承,相互之间距离多少?善之与恶之,相互之间距离多少?人民所敬畏的,不可不敬畏。荒茫茫啊,其未央哉!众人熙熙,如享用太牢,如春祭时登台祭祀(大一)。我独独恬静淡泊,深沉未显露迹象;浑浑沌沌啊,就如还未能咳咳笑的婴儿;不得志啊,若无所归。众人皆兴致有余,而我独若失。我若愚人心!俗人注重形象思维感性认识,昭昭然,察察然;我注重理论思维理性认识,通过抽象掌握本质,遵守法则,抽象而浑括;所以,“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安然恬静啊,其若淵海;漂泊啊,若无止境。众人皆有用,而我独独以手弄玉且如鄙师祭祀。我独独异于俗人,而崇尚守道依法遵循规律。
第三十九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嚘,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炁)曰强。勿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大道为宇宙万物之母,为万物依归的奥主,为德(循道循理循法)者的保护者,亡德(亡道、失理、弃法)者的所有者。怀德大者,比如受道保佑的元婴,*虫不螫之,猛兽不据之,鸷鸟不搏之。赤子筋骨柔弱,而拳头攥得紧固。赤子还未懂男女交合而生殖器能勃起,精之大也;赤子终日呼号而不气逆,和之大也。负阴抱阳冲炁以为和是恆,守法是明,有益于生是吉祥,以神御炁是守柔守法则保持柔韧的生命力。未壮就死,是因为亡道。若亡道,将提早死灭。
第四十章
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國;有國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氐,长生久视之道。
统治人民、奉事大道,没有比啬更好的了。因为啬,是说已经为道、得道、适道、服从大道(服从自然法则)、遵行大道、顺应大道、适应自然;已经为道、得道、适道、服从大道(服从自然法则)、遵行大道、顺应大道、适应自然,称之为厚积德;厚积德则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则不知其极限;莫之其极的(惟道的)聖人可以得國而有(取得,获得,占有)天下;大道为天下母,道是本元(本原、本源、始基),道是大本,人民是国家根基,得道得人得天下,循道循理循法顺民可以长治久安;是说深根固本顺从大道,为长生久视(生命久长、长久视朝听*、天下长治久安)的法则。
第四十一章
卋之善为道者,微妙玄达,深不可志。夫唯不可志,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涣兮,其若凌释;混兮,其若浊;澹兮,其若海;漂兮,若无止;……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惟道者!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能敝而新成。
世之循道惟道者,微玅玄同(遵行大道而玄德而同于大道),深不可测。因为深不可测,所以勉强为之形容:预啊,若在寒冬越野跋山涉水;踌躇疑惧啊,若畏四方;庄重啊,其若贵客;厚道啊,其如道;旷然豁达啊,其虚怀若谷;涣然洒脱啊,其若冰释;混迹啊,其若浊物;恬静安定啊,其若海如淵;漂泊啊,若无止境;……谁能在浊世中以清静合道拨乱反正徐图澄清天下?谁能居安思危在天下安宁时及时改革从容地为和谐社会注入生机活力?惟道者!保乃道者,不要纵溢(过度,过分,过甚,非分)。惟不纵溢,所以能够涤秽布新兴利除弊。
第四十二章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杜绝脱道、失理、弃法的意识行为,结束门户之见、逾越感性认识、通过抽象而趋向惟(有;为,是;随从,听从,遵从,顺从)道;挫其豪锐(强横凶悍)戾气,化解其纷纠(纠纷;纷扰;祸乱),联合统一无数有限真理的总和(合)就是无限真理,任何有限真理都具有无限真理的成分、微粒,无限接近无限真理,万法归道,万物归道,统合万物,统一尘海,清澈透明啊似乎存在又似乎不存在,是为玄同。是以,空而亲、不可得而亲,空而疏、不可得而疏;空而利、不可得而利,空而害、不可得而害;空而贵、不可得而贵,空而贱、不可得而贱。是以,玄同为天下贵。
第四十三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前后之相随也,……恆也。是以聖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殆,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惟不居,是以不去。
天下皆知识美之所以为美,就已经存在了与美相互对立的恶;天下皆知识善之所以是善,就已经存在了与善相互对立的“不善”。有无之所以相生互存,难易之所以相反相成,长短之所以相互对照,高下之所以互相满足,音声之所以相互附和,前后之所以相互随顺,……皆因恆,皆因对立统一法则。是以聖人循道循理循法为*处事,推行循道循理循法的*教,万物并作而不殆,生养万物而不妄自占有,为人民服务而不恃才矜贵,功成事遂了而不居功自傲。因为没有居功自傲故步自封,所以不失。
第四十四章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聖人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聖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图谋难事需要把大事转化为相对容易的事;做大事需要把大事分解细化为小事。世界上的难事,必须把它转化为相对容易的事而处理解决;世界上的大事,必须把它分解细化为小事而处理解决。因此,聖人始终不妄自尊大,所以能成其大德。轻易许诺,容易兑现不了诺言,必然寡信;把事情想的过分轻易,做事考虑不周全,必然遭受意想不到的灾难。是以,聖人反复思量研究谋画排忧解难,所以始终能消灾免难。
第四十五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幾易剪。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聖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临事之纪也。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不慎终也。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聖人欲无欲,不贵难得之货;教无教,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如其安定则易持,如其预兆未然则易谋。事物脆则容易泮坼(碎裂),事物几殆则容易剪灭。预兆未然,为之于未有;防患于未然,治之于未乱。合抱粗的树木,由细小的种子发育而成;九层的高台,由一筐筐土筑起;千里的行程,从足下的举步开始。妄为者失败,妄执者失败。是以,聖人循道循理循法为*用事,所以不有败*败事;循道循理循法遵循民意执*执事,所以不有失*失事,这是为*用事的要领。民众从事,经常功败垂成,没有能够慎终如始。若能慎始慎终,就不有败事。是以,聖人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以百姓心为心,从人民之所欲,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不看重劳民伤财的奢侈品;正教循道循理循法正教,复正众人之所度,以匡万物合道、合理、合法、合度之自然,而不敢肆欲妄为。
第四十六章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为无为而无不为。故将欲取天下也,恆以无事;及其有事也,则不足以取天下矣。
学道,涤除玄鉴,心镜澄明,明心见性,玄同是道,循道律己,循道律物,循道而行,循道而为,少私寡欲,去伪求真,通过抽象而趋向是道(为道,惟道,乃道,则道,循道循理循法),发现本质,奉道守法。以为学(做学问)的立场,是日日有所增益,日日增益学问;以为道(则道,是道,惟道)的立场,是日日有所减损,日日少私寡欲,日日减少私欲,天天去伪求真。减少私欲又减少私欲,去伪求真又去伪求真,通过抽象而趋向是道(为道,惟道,乃道,则道,循道循理循法),乃至同道为(惟道为,是道为,循理循法循道为)。为(则,是,惟)道为而无不为(全知全能)。所以,希望理天下,恆以循道循理循法理之于未有事;如其肆欲妄为惹事生祸,则不足以治理天下了。
第四十七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矣!天下,神器也,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堕。是以,为人去甚、去奢、去泰。
想取天下而肆欲妄为,我(预)见其失败矣!天下是道者之器,是不可肆欲妄为的。妄为者失败,妄执者失败。世界万物,或刚强,或随和;或嘘(哀声叹息;表示制止、鄙斥、驱逐、反对),或吹(自吹自夸;吹捧);或强壮有力,或羸劣疲困;或载德,或愆德。所以,为人处世接物要去掉:过分的思想行为、奢侈的思想行为、骄纵傲慢的思想行为。
第四十八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贱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聖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恆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勿诩贤,使民不争。尊道贵德尚法,道统德*法治,修明法制,法治清明,*治清静。尊道尚法崇德,遵道循法选贤任能用才。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勿恃才傲物,不要自诩其贤,不要自以为可以包打天下。可以用贤,不可以尚贤。尊道崇法尚德,道统法治德*,循道循理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民权,维护民生,因道循法选贤任能用才,勿诩贤,使人民和睦。不看重强取会招灾引祸的脱离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昂贵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源节流,节俭养德,德以养民,可使民众不为盗贼。重视百姓的合理要求,尊重人民的合理意愿,尊重人民的合理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可安定人心,使民心不乱。因此,聖人的统治,裕民而人民群众虚心接受教治,人民群众吃饱穿暖衣食足生活富足安居乐业,惟道志意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强身健体强骨气修身养性循道理。法则教人民淳朴厚道积德行善,使心怀不轨之徒不敢妄作非为。为道为(为人、用事、为*循道循理循法为人、用事、为*、理物),则天下大治。
第四十九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之以德。
聖人恆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
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聖人在天下怵怵,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属其耳目,聖人皆孩之。
为道为(为*要循道循理循法为*),事道事(用事要循道循理循法用事),味道味(研究要守道依法遵循规律的用心通过阅读和思考、观察和实验求得知识),……无论大小多少任何事物,以是道之玄德报之。聖人恆道心,聖人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以百姓心为心。我主观上认为是善者的,我以之为善;我主观上认为不是善者的,我也以之为善,是道因玄德而报之以善。我主观上认为是可信的,我以之为信;我主观上认为是不可信的,我也以之为信,是道因玄德而报之以信。聖人在天下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无所偏执啊,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为天下浑括精神统一思想。百姓皆属聖人耳目又瞩目监督聖人,聖人爱民如子。
第五十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知伎巧,新物滋起;法勿滋彰,盗贼多有。聖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循道循理循法正大光明的依法治国,以诡变莫测出其不意的奇谋大略用兵,循道循理循法理*用事而治理天下。世界上若有不必要的、过分的禁忌与忌讳,扰乱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人民群众越发贫困;民间若持有超出正常范围的武器,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国家滋昏滋乱;人民若推崇科学、知重技术,可以发明创造生产新事物;始制有名的法律若没有彰明显著深植人心,多有违法乱纪的盗贼。聖人说:“我循道循理循法为*,人民自然化育;我尊道崇理尚法,人民自然遵纪守法而自治自理;我循道循理循法理*用事,人民生产经营得法自然富足;我循道循理循法欲无欲,人民自然淳朴。”
第五十一章
其*也闷闷,其民也淳淳;其*也察察,其民也缺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其*循道循理循法,其民众淳朴敦厚;其*苛察亡德、弃法、失理、脱道,其民众狡滑缺德。祸啊,福依存隐伏的处所;福啊,祸依存隐伏的地方。反复思虑掌握其最高准则、标准,其无有正也!合法的转化为非法的,吉祥的转化为不祥的。人们迷惑的时间固然久矣。所以,聖人方正而不刻薄,廉明而不寡恩,正直而不放肆,光明而不夸耀。
第五十二章
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友弱胜港畺,鱼不可脱于渊,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想使之收敛身心(检点行为,约束身心),必然因为其张狂放纵;想使之柔弱遵守法则,必然因为其僵化腐朽;想废之,必须先暂且惯纵之;想取之,必须先与之:是为微明。友弱(与道之所用的弱为友)战胜港畺(与失道丧德的僵化腐朽为友),鱼不可脱离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外人。
第五十三章
天下莫友弱于水,而攻歼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也。弱之胜畺,柔之胜刚。天下希能知,希能行。是以聖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正言若反。
天下莫友弱如水,而攻击歼灭僵化腐朽者,莫能胜之,所以其无从慢易之。道之所用克制僵化腐朽,软件控制硬件。天下希有能知,希有能行。所以,聖人说:“受國之垢病的,是为國家元首;受國之不祥的,是为天下君。”正话宛若反语。
第五十四章
天下皆谓我:道大,大而不肖。夫唯不肖,故能大。若肖,久矣其细也夫。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希能知,希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惟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聖人被褐而怀玉。
天下皆说我:道大,大而不消。因为不消,所以能大!若消,时间长了就小了。我的学说理论,极易知,极易行。天下希有能知,希有能行。言惟道,事惟法;言文*令惟大道,为*用事惟法则;学说理论惟大道,为人处事惟法则。夫以无知,是以道知。知我者希,效法我者尊道贵德尚法抱朴。所以,聖人衣褐怀宝(衣着朴素而怀德)。
第五十五章
我恆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德道而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德道而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建之,如以慈垣之。
本道有三大法宝,守而保之:其一是慈,其二是俭,其三是“循理循法德道”为天下先。慈母爱子而奋不顾身,所以能勇;俭以养德,所以能广德;循理循法德道为天下先,所以能为万物长。假使暴虐亡道而暴戾恣睢、穷兵黩武,奢侈浪费而求广有积蓄,欺公罔法不顾百姓而欲领导人民,死路矣!是道者,循道循理循法顺人民,以战则胜,以守则固,以攻则取。帝王将建极绥猷(天子承担上对大道、下对庶民的双重神圣使命,既要奉道而建立法度,又要抚民而顺应大道;君临天下,建立雄伟强大的国家,安抚海内的藩属,创永世之功业;奉道顺民,以中正的法度治理国家),如以道护之。
第五十六章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也,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銛然袭常(銛袭)为上。勿美也;若美之,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居左,上将*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战争,凶器也。生物将恋生而恶死,避凶而趋吉,所以惟道者不可勤兵黩武。君子居则以左为贵,意味着自强不息,道统法治,德*惠民,居安思危,建立精兵保卫和平。君子用兵则以右为贵,意味着厚德载物,不得已而用兵是以救人救物为目的,摧枯拉朽,涤荡邪祟,澄清天下。战争,是凶器,不是君子的器玩(玩具),迫不得已而用兵,是遵循法则(规律)使用精兵(精锐突袭)为上。不要美化战争;若美化战争,是乐于杀人。以杀人为乐者,便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祥事尊左为上,凶丧事尊右为上。偏将*居左位,上将*居右位,是说以丧礼处置战事。战争中杀人众多,则悲痛哀伤的莅丧(丧葬,办理丧事和埋葬死者);战胜了,以丧礼处置之。
第五十七章
小邦寡民;使其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其民重死而不远徙;使其虽有舟舆,无所乘之;使其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番邦结绳而用之。复其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业。邻邦相望,鸡犬之声相闻,其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大國欲一统天下,必须小分封,缩减授土,缩减授民,缩减诸侯蕃邦封地,缩减诸侯蕃邦属民,削平诸侯番邦割据势力;使诸侯蕃邦虽有什佰人的武器装备而又不用;使诸侯蕃邦属民珍惜生命不肯轻易死而不背井离乡流离转徙;使番邦诸侯虽有舟船车舆,没有用作舟师所乘之兵船、乘甲所乘之兵车(乘舆);使番邦诸侯虽有披坚执锐的士卒,没有陈兵布阵征战沙场。國之利器不可示于外人,大國必须在人力、经济、*治、*事、文化、科技、教育资源等领域保有代差级别领先。假如大国使用文字书契,大國为保有代差级领先,使诸侯番邦结绳而用。复其民,免除徭役,减免赋税,与民休息,使其甘食美服,安居乐业。大國欲一统天下,必须恩威并施,必先分化瓦解诸侯番邦割据势力,杜绝番邦诸侯串通勾结,接壤的诸侯邦隔着(分)封(土)地的封界相望,鸡犬之声相闻,封邦的土著居民终生不相往来勾结串通、不摩擦冲突。
第五十八章
用兵者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祸莫大于亡适道;亡适道,亡吾葆矣。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用兵者有言:“我不敢主观浮躁感情用事,而愿遵从客观规律;不敢轻敌冒进寸步,而宁愿退尺以骄纵麻痹敌*,使其放松警惕、露出破绽。”是说循道循理循法遵循规律排兵布阵、攘臂、执兵、摧敌。灾祸没有大于亡适道的;亡适道(亡德,没有适合大道,没有适顺大道,没有适从大道,没有归从道统,没有依归大道,没有顺应大道,没有顺应自然,没有适应大道,没有适应自然),就失去本道保护。互相对抗的*队实力相同,因受欺侮而奋起抵抗的哀兵必胜!
第五十九章
以道佐人主:“不以兵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之后,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畺。勿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以道理劝人君:“不可以穷兵黩武于天下,穷兵黩武易遭报应。”战争发生的地方,荆棘滋生;大规模战争之后,必有凶年恶岁。善有究竟而已,不要趋于僵化。究竟而不狂妄自大,究竟而不自夸,究竟而不傲慢,究竟而不得已,究竟而不殭。未壮就死,是因为亡道。若亡道,将提早死灭。
第六十章
以道莅天下,治大國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不神;非其*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聖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因道循理依法统治天下,治大國若烹调小鲜。因道循理依法统治天下,其*不神;非但其*不神,其神不伤人;非但其神不伤人,聖人也不伤人。大家彼此没有妨碍或损害,所以其德相互趋向或集中于此。
第六十一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报怨以德。是以聖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亡德司彻。大道无亲,恆与善人。
和解大怨,必有余怨,如何可为善?以德报怨,因道循理依法处置,奉行道统法治德教,依道依理依法处置恩怨纠纷、裁判是非、理讼断狱、按律判决、惩凶罚罪、扬善安良。因此,聖人坚持法律契约论依道依理依法执法能杜绝苛*虐民。有德的德*坚持法律契约论,亡德的贼*苛*虐民。大道无亲,大道佑助循道循理循法为善的德人,法则佑助守道依法遵循规律行善积德的德人。
第六十二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聖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简,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冲(中)。
天地公平公正不偏爱,视万物若祭祀神灵(道衍生的各类神,法则)仪式所用的刍狗;神灵附体于刍狗如同刍狗合道合法,神灵脱离了刍狗如同刍狗脱道离法;万物合道合法就得到救助保护,万物脱道离法就受罪受罚。聖人公平公正不偏爱,视百姓若祭祀神灵(道衍生的各类神,法则)仪式所用的刍狗;神灵附体于刍狗如同刍狗合道合法,神灵脱离了刍狗如同刍狗脱道离法;百姓合道合法就得到救助保护,百姓脱道离法就受罪受罚。天地之简*约法省刑,也许犹如吹奏龠器乎,心虚务虚而不理亏,作而愈发。过分的烦苛的*刑(*令和刑罚)致使气数穷尽,不如奉道(中正)。
第六十三章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堇。
遵行道法,天下适。适道(趋道,归道,趋向大道,适合大道,适顺大道,适从大道,归从道统,依归大道)而无害,安居乐业、和平安宁、太平无事。音乐与美食,过客为之止留。道显露于感觉器官(包括口、舌、鼻、耳、眼、身,等等),清淡啊其无味,视之而不得见,听之而不得闻,用之而功用无穷。
第六十四章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曲,大巧若拙,大辩若讷。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
大成(无成而无不成)若缺,其功能不可能衰竭。大盈(无盈而无不盈)若空,其功用不可能穷尽。大直无直若曲;大巧无巧若拙;大辩无辩若讷。法则控制事物运动,冷静理性克制浮躁狂热,清静合道为天下大治。
第六十五章
道冲,而用之或弗盈也。淵兮,似万物之宗,汇众水,纳群川,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居象帝之先。
大道空无,而因之有大盈无盈若空。淵啊,如万物依归的本元(大宗、大本、本源、本原、始基)、宗奉的奥主——大道,汇纳群川众水(群有众物),挫其豪锐(强横凶悍)戾气,化解其纷纠(纠纷;纷扰;祸乱),联合统一无数有限真理的总和(合)就是无限真理,任何有限真理都具有无限真理的成分、微粒,无限接近无限真理,万法归道,万物归道,统合万物,统一尘海,清澈透明啊,似乎存在又似乎不存在。我不知有什么实物处在大道之先。
第六十六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兮若存,用之不堇。
大道无始无终、无生无灭,是为天下母(本原)。大道(天下母)派生宇宙万物,是为宇宙万物的本原。绵绵不绝啊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渺渺虚无,有而若无,实而若虚,无处不在,功用无穷。
第六十七章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聖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欤!故能成其私。
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够长久存在,是因为天地为万物而不仅仅为自己而生,所以能够长生久存。是以聖人把自身利益置于人民利益之后而身受人民尊崇;献身于奉道奉理奉法顺民而*通人和。一定因其私无私啊!所以能够成就其私!
第六十八章
江海所以能为川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是以能为川谷王。大國者,江海也,天下之交;小邦者,川谷也。江海纳川谷,归流入江海。大國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國,则取于大國。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國不过欲兼畜人,小邦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江海之所以能为川谷王,因其谦下包容、兼畜纳下、善为群川众流的归宿,所以能为川谷王。大國若江海,居天下群川众流派合(水流汇合)处;小邦若川谷。江海汇纳群川众流,群川众流归江海;群川朝海,众流归海,归流入海。大國为归宿而下小邦,则得小邦;小邦以归流投降于大國,则趋大國。所以,有谦下包容恩泽下布以得,有投降而得。大國不过欲兼并天下、兼济天下、大化天下、畜德养民、化育人民,小邦不过欲入朝趋奉君人。双方各得其所欲,大者应当谦下包容恩泽下布、慊下(为人民造福,满足人民合理需要)、兼下(兼并天下,兼济天下)。
第六十九章
江海所以能为川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川谷王。是以聖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聖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江海之所以能为川谷王,因其谦下包容、兼畜纳下、善为群川众流的归宿,所以能为川谷王。是以聖人要居上统治人民,必须为人民群众代言,为人民谋福利;要居上领导人民,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将自身利益放在人民利益之后。所以聖人居上而人民没有沉重的负担,居上而人民不妒忌;所以人民乐于推举而不感觉厌烦。因其以道以理以法遵循规律争,所以天下没有谁能够与之争。
第七十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者,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善治,事善能,动善时,……是谓无争。夫惟无争,故无尤。
上德若水,德济天下。水德,济人济物利用万物而无争,处众人之所安,所以水近于道。分别事理使各得其所永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的合理位置、合理范围,精神意识思维循道循理循法而如淵,人际交往循道循理循法而大仁,*令循道循理循法而大信,*循道循理循法而大治,事循道循理循法而任用贤能,行动循道循理循法而把握时机,……这是道争。以道争,是以有功德而无罪。
第七十一章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善行无有辙迹,善言无有瑕谪,善数无用筹策,善闭无用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用绳约而不可解。知道为士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不武断;知道作战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沉着冷静,不怒;知道胜敌者守道依法遵循规律,不战而屈人之兵,不与;知道用人者,为人谦下,为下属着想,为人民做事,……这是循道循理循法争无争之德,这是使贤用人的能力,这是代表大道统治世界的最高准则。
第七十二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薄,薄者不知。聖人不积,既以为人矣,己愈有;既以与人矣,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为而不争。
质朴之言不粉饰,粉饰之言不质朴。是道者不可辩驳,可辩驳者不是道。知道者不薄德,薄德者不知道。聖人循道循理循法顺民,积不积而无不积,既以佑人助人为人民服务矣,而己愈有;既以佑人助人与人矣,而己愈多。自然的原则,济卋利物而不虐人害物;聖人的原则,济卋利物而不与民争利。第七十三章
聖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乎而大迷,是谓要妙。
聖人恆知道救人助人,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所以没有废弃的人;恆知道救物用物,知物之属性而善用,物尽其用,所以没有废弃的物,这是恆德(恆知道守法遵循规律)。知道者是未知道者的师长;未知道者是知道者的资源。不尊敬师长,不爱护资源,虽智伪而失大本(道),这是重要规律。
第七十四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恆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恆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容;为天下容,恆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聖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无割。
遵循雄和雌的对立统一,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则大道而不脱离,复命复朴返本归元依归大道而为天下母襁褓里的婴儿。遵循白和黑的对立统一,为天下法;为天下法,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则大道而没有差误,复命复朴返本归元依归无名(无名法;无有名状,不可名状)的终极大道(天下母法、道法、大法、自然法、自然法则、道纪、道理、原理、始制、大制)。遵循荣和辱的对立统一,制定天下的礼仪法度;制定天下的礼仪法度,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则大道而趋于完善,复命复朴返本归元依归大道(天下母法、道法、大法、自然法、自然法则、道纪、道理、原理、始制、大制)。大道派生万物,聖人因道循法使物用人量才器使而为元首,是以大法无害。
第七十五章
善建德者不拔,善抱道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溥。故以道观身,以道观家,以道观乡,以道观邦,以道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
循道建德者坚韧不拔,善奉道奉理奉法者永不脱道违理离法,子子孙孙得以祭祀不辍。遵循大道修身养性,其德是本原的本性的;遵循大道治家,其德是余德;遵循大道治乡,其德是长德;遵循大道治邦,其德是丰德;遵循大道治天下,其德是溥济万物、溥救众生的溥德。因此,依道规范治身,依道规范治家,依道规范治乡,依道规范治邦,依道规范治天下。我如何得知天下之所以然呢?因道循理缘法运用规律!
第七十六章
不出于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牗,以知天道。其出也弥远,其知也弥少。是以聖人不形而知,不见而明,无为而成。
结束门户之见,通过抽象而趋向是道(惟道,循道循理循法),逾越感性认识而达到理性认知,以知天下;结束门户之见,通过抽象而趋向是道(惟道,循道循理循法),逾越感性认识而达到理性认知,以知自然法则。其违背大道的愈多,其知道的也就愈少。所以,聖人通过抽象以理性认知而知道,逾越感性认识以理性认知而知常明理守法循道,循道循理循法为人、用事、为*、理物而成大德。
第七十七章
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矣。聖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知道守道依法遵循规律,奉道承德矣,奥主佑助矣;不知道而自以为知道,有病矣,有害矣。聖人不病,因为他除病而治未病。因为除病而治未病,所以不病。
第七十八章
聖人惟道,玄德玄同;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俗人闻道,侮之。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白若辱,大器若朴,大方无隅,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惟道,善始且善成。
聖人惟道(有道,为道,是道,如道如理如法,循道循理循法),玄德玄同;上士听闻道法,勤学而行之,尽力而为之;中士听闻道法,似懂非懂,或许听从,或许不听从;下士听闻道法,大笑之;俗人听闻道法,侮之。所以,建言(立说)有之:明白道理恍若糊涂,进道如依归,太平大道恍若崎岖,尚德如浴德,大德若不足,健康的德恍若浅薄不厚道,质朴真诚恍若浮薄不淳厚,大白无白若黑,大器无器如道,大方无方无边,大音无音无声,大象无象无形,道(夷希微)无形无声(无有名状)而隐秘不可名状。惟道者,循道而循道成道。
第七十九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亡德。道(大德)恒无为而无不为;上德为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中德)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礼(小德)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泊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居其厚,不居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皮取此道。
上德者自认为缺乏德,致力于行善积德,所以有德;下德者自以为不缺失德,不行善积德,所以亡德(丧德、失德、缺德、乏德)。道(大德)恆道为而(能)无不为。上德为(是,惟)道为(为人、处事、为*、理物循道循理循法则事极少而功极多)而(能)无事;下德妄作而有事。上仁为中德而没出事。上义(下德)妄作而有事。上礼(小德)妄作而没有谁应和,就捋臂揎拳而动手摧残之。所以,失道而后退居德,失德而后退居仁,失仁而后退居义,失义而后退居礼。礼,忠信暂时的栖止,可又是昏乱的起首;成见,有着道的光华,可又是故步自封愚昧僵化的讬始。所以,大丈夫处厚居实,当厚德而不薄德,当实而不浮华,任实而自然。因此,舍皮相而就道,抽象而趋道,通过抽象而趋向是道(为道,惟道,乃道,则道,循道循理循法,如道如理如法)。
第八十章
大上,尊之而不可感知之;其次,亲之;其次,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大道奥主夷希微(道治),百姓尊奉之而不可能感性认识之;较道治差一等的统治者(德治),百姓亲近之;较德治差一等的统治者(仁治),百姓赞美之;较仁治差一等的统治者(义治),百姓畏之;较义治差一等的统治者(礼治),百姓侮之。其信道不足够真诚啊,是以有不信啊。悠然啊,聖人奉行道统德*法治民主;功成事遂了,人民群众皆说“我自由、自在、自然”。
第八十一章
故曰:为道者非得以明民,将以禺之也。民之难治,以其上智也。故以智治國,國之贼;以道治天下,人之德。知此两者亦稽式。恆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因此说:为(就,向,如,则,是,惟)道者必须教人求真向善,教人民群众知常遵纪守法,必须教人民群众廉隅守节,品行端方,思想端正,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做事严谨细致。民众之所以难治理,是因为尚智伪(统治阶层智伪,民众崇尚智伪)。所以,以智伪治国,是害国虐民祸害众生的贼*蠹*;因道依理循法治理天下,是利國益民造福人民的德*善*。知识此两者也是稽法(辩证治理理则,至道至法至理,循道循理循法理物)。对立统一的辩证稽法(辩证治理理则,至道至法至理,循道循理循法理物)是为玄德。玄德邃矣大矣,与众人众物依皈大道(奥主)矣,然后乃至大理,乃道教大训,顺道而大同,德道而大德,如道、如理、如法,因道、因理、因法,适道、适理、适法,合道、合理、合法,至道、至法、至理,道统道理道治,大一统大理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