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光大证券每一笔订单都符合交易规则规定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本次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本所决定维持交易结果,并向市场公告
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
。这是综合考虑了现有法律规定、相关市场影响和操作风险等因素后,审慎做出的决定。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证券法》第120条规定
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
,因此依法达成的交易原则上不能取消。
光大证券虽然在极短时间内报送了大量订单,但每一笔订单都符合交易规则的规定;本所现行业务规则参照法律规定和境外经验,对特定情况下取消交易做了规定,但具体取消交易的标准和情形,并不适用于这次光大证券的异常交易。其次,从市场影响来看,取消交易的波及面广,对跟风买入的投资者固然有利,但高位卖出的投资者则相应受损。可以想见,反对取消交易的意见也一定不少。
第三,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缺乏先例,取消交易的时段、取消交易的范围等都比较难把握,并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操作,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指出,从主要市场
乌龙指
事件的处置情况来看,采用
买者自负
原则处置的居多,2005年我国台湾市场富邦证券事件、2005年日本市场瑞穗证券事件、2012年印度市场Emkay事件,均以
交易有效、买者自负
的原则进行处置。也有采用取消交易方式处置的,主要是在美国市场。但取消交易一般都在事前具备明确的法律、规则规定,有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如2010年美股
闪电崩盘
事件和近期的高盛事件,由相关交易所根据事前确定的相关规则和标准,做出了取消明显错误交易的处置。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认为,本所下一步将认真研究针对这类情形取消交易的制度、规则、标准、程序和业务技术安排。(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