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再补缴4个月的社保,我就可以领取社保基金了。这案子有7年了,终于了结,往后的日子有了保障,我们一家人的心终于踏实了。”近日,四川省珙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当事人侯某时,侯某激动地说道。
井下作业时耳聋工伤认定一波三折侯某原来在珙县某煤矿从事井下钻机作业。年7月9日,他像往常一样在井下作业时,突然什么都听不到了,医院后被诊断为双耳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事后,侯某向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未果,后向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提起行*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要求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无不当,判决撤销一审行*判决,驳回侯某的诉讼请求。一时间,该案陷入了僵局。
“爸爸出事时我正在准备高考,家里的顶梁柱就这么倒了,当时感觉天都要塌了。”侯某的女儿告诉记者,直到检察官到家里走访,才让全家人看到了希望。
年12月,侯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随后宜宾市检察院以法律适用错误为由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但未被采纳。年9月,宜宾市检察院提请四川省检察院抗诉。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行*争议实质性化解挂牌督办案件。
“两缺一难一空转”,案件陷入困境
受案后,四川省检察院组建以副检察长朱先琼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办案组全面细致审查一审、二审卷宗材料,并先后向宜宾市应急管理局、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某煤矿、侯某工友、社区、侯某本人及其前妻调查核实。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又多次分别与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高级法院、宜宾市人社局、市疾控中心沟通,就工伤认定制度及程序、职业病诊断依据及工作流程、法律适用、法院对该案的认识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厘清了案件争议症结。
“案件的争议点主要就在于‘两缺一难一空转’。”办案组检察官告诉记者,“两缺”是指在该案中缺少侯某职业病诊断书和健康档案。因为既无职业病诊断证明或鉴定,又没有证明侯某井下操作钻机作业与其双耳突然失聪存在因果关系的事实或证据,所以人社部门无法作出工伤认定,导致侯某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难落实(即“一难”)。
为此,检察官还专门咨询了医院职业病科医生,得到的答复是,即使侯某再次申请职业病诊断,由于缺乏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职业病诊断机构亦无法对侯某作出职业病诊断。
对于这种情况,即使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即便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再审改判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工伤认定决定,要求人社部门重新对侯某进行工伤认定,但最终人社部门是不可能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无法解决本案实质问题,案涉行*争议将进入“死循环”。再者,职业病诊断机构、人社部门和司法机关对职业病相关规定适用的认识分歧,也将导致侯某难以获得救济,简单提出抗诉只是让诉讼程序继续“空转”下去。
如何有效破解该案困局,减轻当事人诉累,并保护劳动者权益,成为摆在办案组面前的难题。
多方合力化解争议,申请人撤回监督申请“虽然已经离婚多年,但看到1米8的壮汉在家里靠绣十字绣糊口,真是说不出的辛酸。”因侯某双耳极重度耳聋,与人沟通交流困难,侯某的前妻周某一直帮助侯某向相关部门申请救助、提起诉讼,帮助他对外翻译、交流。对检察官说到前夫现状时,周某不禁掉下眼泪。
侯某因听力二级残疾,无法工作,每月主要依靠共计余元的低保和残疾人补贴生活,除去药费和房租后所剩无几,只能靠绣十字绣补贴家用。
针对该案的复杂情况,办案组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案件处理方案,确定以实质性化解行*争议为目标,综合施策对侯某进行帮扶,多方争取形成化解争议的合力。一方面,检察官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深入释法说理,力争对侯某进行困难帮扶。两家单位均表示将依规对侯某予以救助;另一方面,与侯某面对面交流,分析利弊,积极协调解决现实问题,赢得侯某充分信任认同,他表示将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查明侯某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个月,还需继续缴费16个月,才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为让侯某今后的生活有基本保障,检察官多次与珙县社保部门协调。
年10月23日,四川省检察院在珙县检察院召开侯某工伤认定行*争议化解座谈会。根据《四川省省级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省检察院给予侯某9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分别为侯某提供困难救助金3万元;珙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同意为侯某提供便捷服务,接续办理缴纳养老保险手续。
听到这个结果,侯某与前妻周某难掩激动,当场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和息诉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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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检察日报
编辑丨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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