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20时许,商州交警大队板桥中队按照大队统一安排在城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执勤民警在商州区城关镇长坪路路段处执勤时,对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王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42.6mg/ml,涉嫌酒后驾驶。
但驾驶人王某某对民警的询问一直用手势表达其意思,随后得知王某某是聋哑残障人,为了了解事实真相,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由交管中队王宏中队长联系聘请商洛市特殊教育学校一名手语老师到交警大队通过手势交流,帮助民警了解到事实真相。
王某某,男,年03月12日出生,系商州区陈塬街道办事处蟒龙峪村十组人。现查明:5月15日晚20时06分许,王某某在家里一个人喝了些白酒,然后驾驶自己的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长坪路被执勤民警查处。案件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给予罚款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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