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芳说:“我的经历也代表着跟我有同样遭遇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希望无过错方、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年6月27日,因孩子填报志愿产生分歧,丈夫对妻女实施暴力。“把孩子从头到脚不分轻重地打了一顿,然后因为不解恨,就把孩子像拎小鸡一样拎到我旁边地下,往地下一掼,用脚踩、用脚踹。”董芳说,孩子手上、手臂上、前衣襟上都是血。而她自己只觉得耳朵听不见,眼前冒金星。
在家暴过程中,女儿左手受伤,董芳左耳骨膜穿孔失聪。
事后,董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而家暴也造成她出现心理障碍。“我下定决定,一定要走出来,否则我和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都受到威胁。”
年11月20日,她提出离婚诉讼,经3次庭审,法院判决不离婚。张法官表示,离婚案件原则上是,第一次起诉是不准离的,传统的道德观念“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要给双方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还是没有任何起色,就是再判离婚。他表示:“虽然当时人身保护令里面说他是家庭暴力,但是我个人来说的话,对这个定性我是有保留意见的。”
张法官称,考虑到他们自由恋爱,又是老乡,婚姻基础是非常牢靠的,而丈夫又有悔过表现。
董芳向记者展示了提出离婚后,丈夫给他家人的信息。
近日,董芳向成都法院提交离婚二审上诉书。
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编辑: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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